11月4日,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中共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基本工作原則,規定了局黨組書記、局長和班子成員、駐局紀檢組、人事處、機關黨委都負主體責任。對實踐“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提出了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對規范填報“第一種形態”登記表和談話記錄作了明確的要求。
《實施意見》要求黨組班子成員要高度重視,堅決將實踐“四種形態”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敢于直面問題,把教育干部、關心愛護干部體現在平時,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突出重點實踐用好“第一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