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征地補償中有‘賺錢機會’,自己就動起了歪主意,起了貪念,還企圖對抗組織調查,走到今天這一步,也是咎由自取啊……”昭陽區蘇甲鄉蘇甲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楊永某在接受組織調查時痛悔地說。
事情還得從一封舉報信說起。今年3月,昭陽區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蘇甲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楊永某伙同村兩委人員編造虛假的土地補償協議,冒領土地補償款的問題。
“村干部違法亂紀,群眾深惡痛絕,必須盡快查實。”昭陽區紀委及時成立調查組進行核實。
“你是否通過虛假協議冒領土地補償款?”在了解掌握楊永某一伙編造虛假的土地補償協議的情況后,調查組的同志開始正面突破。
“是有這么回事?!睏钣滥郴卮稹?
“那你不清楚這是違紀違法的嗎?”調查組的同志追問。
“清楚,只是自己當時被利益沖昏了頭腦?!?
……
隨著調查的深入,調查人員逐漸厘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經查,2013年6月,蘇甲村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楊永某伙同蘇甲村黨總支副書記楊鳳某、陳庭某和蘇甲村民委員會副主任李仁某,編造虛假的土地補償協議,采取欺騙手段,冒領蘇甲鄉示范小學修建廁所征地過程中的土地補償款3.2萬元進行私分,其中楊永某、李仁某分別分得20000元、6000元,楊鳳某、陳庭某各分得3000元。
“楊永某作為村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本應履行好主體責任,模范遵守黨紀法規,帶領村干部一班子人履職盡責,幫助群眾脫貧致富,但令人失望的是,在利益面前經不住誘惑,將紀律規矩置若罔聞,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和責任。”昭陽區紀委負責人如是說。2016年11月,經昭陽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楊永某開除黨籍的處分,給予李仁某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給予楊鳳某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給予陳庭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3.2萬元全部予以收繳。同時,4人均被清退出農村基層干部隊伍。
【執紀者說】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為黨員干部,要牢記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切實增強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始終心存敬畏、規范用權、廉潔履職。(昭陽區紀委 孫朝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