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紀委在處置黨員干部信訪舉報問題線索過程中,首先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談話函詢,如果被反映人如實說明情況,就進行批評教育,讓黨員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讓有問題的干部知錯就改,沒有問題的受到教育和警示;如果被反映人不如實說明情況,就啟動初核、立案調查、嚴肅查處。
麗江市紀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麗江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國偉同志在2014年1月7日、2015年1月12日填報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中沒有如實申報其銀行存款、房產、車位和妻子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2016年3月24日,麗江市紀委調查組對相關問題向王國偉同志進行函詢談話,但王國偉在函詢談話時不如實向市紀委說明本人銀行存款的情況,不如實向市紀委說明其妻子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不如實向市紀委說明其妻子、兒子、兒媳經營福利彩票投注機的情況,不如實向市紀委說明其兒子、兒媳的房產和車位的情況。
市紀委三番五次找被王國偉談話,多次給他機會,但是被反映人心存僥幸心理,仍然不如實報告,對于這種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問題,市紀委進行立案調查,嚴肅查處。
2016年10月14日,經麗江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報市委常委會批準,給予王國偉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落實“四種形態”不是反腐力度減弱,而是不斷加大力度、加快節奏,對那些不如實說明情況、不收斂、不收手的,必須嚴厲打擊、堅決懲治。落實“四種形態”,關鍵是要實踐運用好第一種形態,對信訪、監督檢查、專項紀律檢查、節假日作風紀律督查、審計、執紀審查等環節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沒有進入執紀審查程序的輕微問題,都要納入談話函詢的提醒范圍,及時開展批評教育,讓“問題干部”懸崖勒馬;要堅持經常性地提醒和專門約談雙管齊下,充分發揮思想教育和政策的感化作用,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運用提醒談話、約談、談話誡勉、談話函詢等方式,及時開展批評教育,讓談話對象提高認識、深刻反思、認識錯誤,主動改過,放下包袱。(麗江市紀委 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