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林縣紀委通報了一起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因授意下屬單位套取綠化項目資金,時任石林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李金寶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其實李金寶已經調到新的工作單位,但責任不會隨著時間、空間的變化而失效,‘一日為官’就得‘終身追責’。”石林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張暉說,通過查處這一失責追責典型案例,就是要釋放一種信號,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失責必問責,不會因領導干部職務調整或退休而改變。
今年11月,石林縣紀委查處了石林縣園林綠化站套取私分綠化苗木資金的違紀違法問題。目前,已有5人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調查發現,該案涉及資金70余萬元,時間從2009年持續到2014年,跨度長達5年,一個下屬單位竟然發生如此大面積腐敗問題,主要領導難辭其咎。這期間,石林縣園林綠化站主管部門石林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正是李金寶。
“這反映出李金寶作為單位主要領導,對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張暉說。
此外,在調查中還發現了李金寶其他違紀線索,調查組于是順藤摸瓜,很快就查明了李金寶的問題。經查實,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李金寶在擔任石林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處理相關帳務為由,授意該局二級機構石林縣園林綠化管理站站長吉樹全等人,先后通過石林縣園林綠化管理站與3家綠化公司簽訂虛假供苗協議的方式,套取政府綠化項目資金37萬元,用于個人開支和民間借貸。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李金寶作為單位主要領導,在管轄范圍內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對自己下屬頂風違紀行為視而不見,反而視紀律規矩為兒戲,帶頭頂風違紀,必將‘身陷囹圄’、受到嚴懲。”調查組同志表示。2016年11月30日,經石林縣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石林縣委常委會批準,給予李金寶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要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張暉表示,通過問責,推動領導干部切實抓好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 把主體責任自覺地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精耕細作種好自己的“責任田”。(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