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省國土資源廳黨組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各級各單位開展對津貼補貼政策規定和辦公用房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再清理再整改再規范。
通知強調,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各單位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嚴格執行津貼補貼政策規定和辦公用房標準的重要性,將嚴格執行津貼補貼政策規定和清理超標辦公用房作為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內容來抓,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層層傳導壓力,堅決防止和糾正“四風”問題,嚴格執行津貼補貼政策規定和辦公用房標準。省國土資源廳黨組、駐廳紀檢組將組織抽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經發現,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紀律規定,嚴肅追究單位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認真對照《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文件精神,對本單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并對自檢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認真及時進行整改落實。各單位若有違反津貼補貼政策規定和辦公用房標準的問題,必須在2016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成。
當天,駐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向省有色地質局、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津貼補貼和辦公用房清理整改規范工作的通知》,推進綜合監督對象單位對津貼補貼政策規定和辦公用房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再清理再整改再規范工作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