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云南省堅持問題導向,以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為突破點,深化干部作風建設,從嚴查處領導干部違紀問題。
針對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云南省出臺《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開展領導干部“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即嚴禁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嚴禁違規插手土地征用,嚴禁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禁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嚴禁收受紅包,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今年以來,共發現違反“六個嚴禁”規定問題213個,處分47人,組織處理477人。
為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不嚴不禁”“嚴而未禁”“禁而未絕”等問題,云南省將各級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情況納入責任制范圍,由省委常委帶隊進行考核;省紀委出臺相關專項紀律檢查的實施方案,由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廳副廳長帶隊,采取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明察暗訪與集中檢查、專項督查與跟蹤督辦相結合等方式,著力查找和解決存在問題。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持續深入推進“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作為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的重要任務,對違反“六個嚴禁”規定的行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促其整改;對觸犯紀律規定的,及時作出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對嚴重違規違紀的,嚴肅查處并作出重大職務調整;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堅持專項整治與制度建設并重,制定《云南省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規定,進一步完善監管防控機制,強化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和重點人員權力運行的制度監督,從源頭上防止違反“六個嚴禁”問題的發生。(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