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擔任市民政局副局長期間,分管芒市中心敬老院。他們發生了影響如此惡劣的問題,是我的失職。我愿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接受芒市紀委調查時,岳老四后悔地說。
事情還要從另外一個問題說起。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間,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院長周順林私設“小金庫”569100元,并將其中的458354元以獎金、加班費、過節費的名義發放給單位職工。被芒市紀檢監察機關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款予以收繳。
由于涉及人數多,涉案金額大,芒市紀委研究決定對此案實行“一案雙查”,對芒市中心敬老院的直接分管領導岳老四進行追責。12月13日,經芒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岳老四黨內警告處分。
“在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上缺乏敢抓敢管、較真斗硬的精神,對苗頭性問題制止不力,不深入,不務實,這是對責任的逃避。”芒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說,“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追責力度,通過追責提高擔責、明責意識,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失責必問信號,推動黨委、紀委切實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