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紀委《關于加強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要求,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緊盯元旦、春節時間節點,采取強力措施,加大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力度,弛而不息糾“四風”,營造風清氣正節日氛圍。
在“早提醒”上做文章。及時向省政府辦公廳黨組、省政府外事辦黨組、省政府研究室黨組等9家單位黨組織以及省政府辦公廳機關黨委紀委、省委省政府信訪局黨委紀委、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黨委紀委、省接待辦黨組、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組、省地方志辦黨總支等10個黨組織發函,早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要求各單位加強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潔從政教育、警示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和廉潔文化創建活動,切實增強教育的實效性;要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認真受理廣大干部群眾、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的舉報監督,切實增強監督的全面性;要統籌組織力量對本單位作風建設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把專項檢查和接受監督檢查作為強化主體責任落實的重要契機,作為加強作風建設的又一新起點,切實增強檢查的針對性。
在“九嚴禁”上抓落實。向9家綜合監督單位以及省政府辦公廳系統10個單位黨組織重申紀律規矩,釋放強有力信號,傳遞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的堅決態度,時刻繃緊糾“四風”防反彈之弦,堅決克服松勁麻痹思想,讓心存僥幸者收手,讓違規者止步。即:嚴禁未經批準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訪送禮等拜年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和煙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臺事務、僑務等工作確實需要的,要堅持勤儉節約;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補貼或福利;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公用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違規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等。
在“強監督”上下功夫。統籌有關力量,組成6個明察暗訪組、22個專項檢查組、16個隨機抽查組,對9家綜合監督單位及其166個下屬單位的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進行暗訪、檢查和抽查,重點檢查各單位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元旦、春節期間作風建設,不斷深化和鞏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實施辦法取得的成果,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的情況;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認真履責,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從嚴要求,嚴以律己,帶頭執行紀律作風建設相關規定,帶頭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帶頭抓好家風建設的情況;各基層黨組織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強化“四個意識”和推進作風建設的情況。
在“重查處”上不手軟。緊盯元旦春節重要時間節點和“四風”問題新情況、新動向,開通“四風”問題舉報電話,對群眾反映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和“四風”問題,及時受理,嚴肅查處,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認真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微杜漸。對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以致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紀違規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對違紀違規問題壓案不報不查、袒護包庇甚至干預案件查處工作的,嚴肅追究其主體責任;對紀檢機構和紀檢委員監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紀違規問題,或者監督檢查不嚴,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拖延不查、追責不到位的,嚴肅追究其監督責任。
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關于元旦春節節點期間違紀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未發現元旦春節節點期間有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