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紀委出臺了《宣威市廉政審查暫行辦法》,該辦法對“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表彰、出國(境)申請”等進行了嚴格的廉政審查把關,有效促進了廉政審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該辦法明確在廉政審查過程中須把好“五關”,即:把好信訪審查關。查閱信訪監督檔案材料,看是否有舉報信訪件或初核存在問題;把好案件檢查關。看是否有被查處記錄或與其他案件有牽連情況;把好案件審理關。查閱審理案件材料和司法部門移送案件材料,審查違紀違法情況;把好黨風廉政關。審查干部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廉潔自律情況;把好執法監察關。查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濫用職權、違法行政等接受行政問責的情況。
該辦法的出臺實施,審查紀律更加嚴肅,要求送審單位必須如實提供被審查對象的具體情況,送審人員和審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審查涉及的相關內容。對各級各部門在廉政審查過程中審查意見不實,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據悉,2015年以來,宣威市已對1289名干部和142個單位進行了廉政審查把關,其中,3人暫緩提拔、2人延期轉正,10個單位和21名干部被取消評優評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