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按照“嚴管就是厚愛”“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結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實施,施甸縣紀委監察局出臺了《施甸縣紀委監察局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不斷強化自我監督,堅決防止“燈下黑”。
《辦法》對監督的職責、對象、內容、方式和程序分別作了明確,并堅持懲防結合、預防為主,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突出重點、分級負責,依紀依法、從嚴監督的原則,把監督工作貫穿于紀檢監察工作和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各個環節,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督促紀檢監察干部依法依紀依規履行職責,嚴明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嚴格責任追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辦法》要求委局機關各部門、各紀工委監察分局負責人,鄉鎮、縣直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要落實好干部監督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干部監督工作報告制度,每年向縣紀委常委會報告落實干部監督管理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建立紀檢監察干部個人廉政檔案,將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內容納入廉政檔案管理;明確紀檢監察干部沒有“八小時內外”之分,建立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的責任追究機制,將監督觸角拓展到每個紀檢監察干部職工的八小時之外;采取定點公示、定期報告、問卷調查、聘請監督員等多種方式,同時公布舉報電話、信箱和電子郵箱、建立微信監督平臺,加大對紀檢監察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落實整改;規范信訪辦理和問題線索處置,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分類甄別,提出受理意見,嚴格按照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了結五類標準處置。
除此之外,施甸縣紀委監察局還制定了《施甸縣紀檢監察系統單列考核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的考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考核辦法》主要對全縣各級紀檢監察干部“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表現情況進行考核,由基礎考核、民主測評和綜合評審三部分構成。其中,基礎考核主要采取“聽匯報、查任務、看成效”的方式考核“績”方面的內容;民主測評主要通過隨機挑選的測評人員對被測評對象直觀的認知考核“德、能、勤”方面的內容;綜合評審主要考核“廉”方面的內容,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以及作風建設等各項規定受到各類提醒談話、行政問責、黨政紀處分的,將進行扣分。同時,個人考核結果還將運用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選拔任用等工作中。(嚴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