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州管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定期進行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實現干部監督信息共享;發現領導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教育……2015年來,文山州持教育引導與組織處理并重,日常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強化抽查核實、信息溝通、提醒函詢誡勉,從嚴從實管理監督干部。
不容“隱瞞”,加強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按一定比例對州管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對漏報或者填報不規強范的,要求重新填報或限期補報。對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的,不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備干部名單,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發現有明顯違規問題的,責令其限期糾正;對涉嫌違紀違法的,根據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2015年以來,該州重點抽查核實了69名擬提拔任用干部考察對象,其中1名鄉科級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被取消了任用。
不容“躲藏”,實行干部監督管理信息溝通共享。圍繞加強和改進干部監督工作,及時通報情況、研究問題,針對干部監督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健全完善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制度等,定期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均明確一名聯絡員,定期進行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實現干部監督信息共享。2015年以來,全州共處置反映問題線索677件,其中初核652件(次),立案387件,結案377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23人,涉及縣處級10人,鄉科級110人,一般干部61人,其他人員242人。
不容“松綁”,強化干部日常監管提醒函詢誡勉。對信訪、舉報反映領導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組織紀律等方面的問題,及時進行函詢了解情況。函詢對象確實存在問題的,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領導干部構成違紀,但是根據有關規定免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及時進行誡勉談話。對受到誡勉談話的領導干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6個月內不得提拔或者重用。2015年以來,全州共談話提醒172人、談話函詢15件(次),問責處理“庸懶散拖”等公職人員24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