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網絡領域的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法律規定,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大數據時代,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無需贅言。但近年來,網絡上的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事件層出不窮,信息買賣日益猖獗,公民個人隱私面臨嚴重威脅。
剛生完孩子,各種推銷嬰幼兒用品的電話就打進來了;上網買東西、玩游戲,手機和郵箱就被各種詐騙信息塞滿……個人信息何時以及怎么被泄露的,當事人自己并不能及時察覺。這其中,對網絡運營者監管不力是重要原因,“內鬼”成為現階段信息泄露的罪魁禍首。
《網絡安全法》的頒布實施,讓網絡安全有法可依,讓懲治“內鬼”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從具體內容上來看,該部法律不僅僅在于維護國家安全、國家利益,更是一部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民生法律。法律對哪些網絡行為應當受到處罰進行了規范,除了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相信伴隨著這部法律的實施,大到企業,小到個人,所有人的安全用網意識都會得到極大加強。如果人人都能恪守責任,我們就能逐步構建起一個安全有序的網絡環境。(金竹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