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楊,這里有一個檢查組移交的黨員干部到娛樂場所公款消費的問題線索,你先看看材料,明天找當事人核實一下。”剛到縣紀委不久,我就接到領導交辦的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線索。
“張……!”看到當事人的名字,我忍不住驚叫起來。“這不是之前我工作的某鎮站所里的同事嗎?查處曾經一起共事的同事,是不是太不講人情了?”我打起了退堂鼓。
“有啥大驚小怪的,咱小縣城就這么個地方,轉來轉去難免遇到熟人,按照黨規黨紀該咋辦就得咋辦!”領導不容置疑地對我說。
“張哥,最近工作怎樣?明天早上有時間嗎?麻煩來縣紀委一趟。”我忐忑地拿起電話,聯系當事人。
“你找我是不是因為在KTV唱歌消費的事呀?就幾千元錢,我把錢補上,你幫我把案子銷了。大家都是熟人,你幫我擋一下不就過了嗎?”電話那頭的張某有點不以為然。
“咱有問題攤開解決,下次別再違反就是了,可你讓我幫你遮起來,這是逼著我執紀違紀呀,這可不行!”我立即表明態度。
“一點小事情,何必上綱上線!”第二天剛進我的辦公室,張某就憤憤不平地說。
“張哥,先坐下喝口水。”我倒了杯茶遞過去。
“‘上邊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工作這么辛苦,吃點喝點還被揪著不放!”張某一坐下來就開始向我訴苦。
他這么一說,我趁機打起“感情牌”,和他聊起在鎮上一起共事的事情。“你還記得我們一起調處的兩兄弟不贍養老人的那起矛盾糾紛嗎?兩兄弟都有實際困難,當時我們是怎么調解的?”
“各打五十大板,每人每月拿出400元給老人作為生活費。”張某回憶道。
“是呀!難處歸難處,但是責任和義務必須承擔。同樣,工作是工作,紀律是紀律,工作辛苦不是違反紀律規定的借口,你說是吧?”我趁熱打鐵,接著做他的思想工作。
“我平時忙于工作,學習不夠,以為只要工作干好吃點喝點不算違紀。”張某搓搓手不好意思地說。
于是,我向他宣講了相關的制度規定,從中央八項規定到《黨紀處分條例》,再到本地作風建設相關要求,提醒他紀律紅線不能觸碰。
張某聽得面紅耳赤,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詳細交代了到KTV消費的經過。
經查,張某以單位名義在商家記賬,年底再用單位工作經費一次性支付,先后16次在KTV消費9000元。最終,張某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消費資金全部追繳。
當執紀審查中遇到熟人,如何避免拉不下臉、抹不開情面的事情發生?若是放任不管,在黨規黨紀面前講人情,在該堅持原則的地方心軟了,紀律就成了擺設,全面從嚴治黨就成了一句空話。“該咋辦就得咋辦!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從這件事之后,這句話印刻在我心里,自己監督執紀的底氣更足了。(云南省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紀委 楊璐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