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德宏州紀委通報了“隴川縣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違紀違規案”,通報指出,隴川縣民政局長期以來對申請享受低保人員抽查、核實、公示把關不嚴、監管缺失,70%以上干部職工親屬違規享受低保。
按說,民政局是低保審核把關的主管部門,卻把理應服務群眾的權力變為損人利己的工具。更讓人震驚的是,民政局內部70%以上的干部職工親屬違規吃低保,主要領導竟然毫不知情。按照該局原局長的說法:“民政作為最后一道關口,我們也是按照30%的去抽查,但是‘燈下黑’,對老百姓那邊去抽查了,干部職工家屬沒有抽查。”如此“只抽查老百姓不抽查干部家屬”的“選擇性抽查”,與其說抽查,倒不如說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姑息縱容。顯然,出現這樣的后果,在于主體責任缺失,不作為不擔當。也正因為如此,才讓違規吃低保者一步步由一個變成十個,甚至變成“56名干部職工中,有40名干部職工及親屬違規享受城鄉低保”。
近年來,各地在“拍蠅”中暴露出來的窩案串案,將基層治理中的短板晾曬在公眾面前。一些地方“錯保”“漏保”“騙保”現象時有發生,一些涉及貪腐行為的“關系保”“人情保”“回扣保”頻頻出現。這些亂象背后暴露出相關部門審查不嚴、監管不力、政策公開與公示制度形同虛設,如果權力得不到真監督,制度得不到硬執行,恐怕類似案件還可能發生。
管好貧困群眾的“救命錢”,關乎貧困群眾的日常生計和脫貧致富。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要把責任扛在肩上,充分公開低保評選條件,完善信息公示,嚴格評選程序,嚴格按照規定要求,讓每名群眾對低保政策、條件、范圍等內容都了如指掌,充分保證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發言權,讓低保申請、公示、審核、審批等環節全程“曬”在陽光下。更重要的是,各個環節的把關者都要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監督,履職盡責。相關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抽查和監督,發現問題立即糾正,并嚴肅處理。通過建立長效機制,常態化、強有力的外部監管,把每個環節的漏洞堵死,防止“救命錢”淪為“唐僧肉”。
群眾利益無小事。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大對扶貧領域和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強化不敢腐的震懾。同時,把關者也當履好職、盡好責。(陳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