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宏州紀委消息:經查,孔建坤在擔任芒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的經營提供幫助,收受企業法人給予的財物人民幣8.48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芒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孔建坤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