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大理市紀委對四項工作進行完善,補齊短板,確?!侗O督執紀工作規則》落到實處,監督執紀工作能力水平進一步提升。
完善雙重領導制度。嚴格按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抓好雙重領導制度的執行,對監督檢查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匯報,在雙重領導體制下開展監督執紀,溝通和協調處理違紀問題。在1月至4月立案審查的17件案件中,件件做到及時匯報、溝通解決。例如在監督執紀工作中發現雙廊鎮、海東鎮存在不正確履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在農村建房審批過程中超面積審批的問題比較突出,審核把關不嚴,監管缺失,對超占超建行為整治不力、處置不當等違紀問題后,堅持雙重領導制度,及時報告案件調查情況,嚴格執行州紀委、市委決定,及時對雙廊鎮、海東鎮兩名責任領導干部立案審查。
完善執紀審查制度。制定出臺《大理市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細則》《關于進一步規范大理市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管理和執紀審查工作的意見》,深入落實黨委(黨組)書記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簽字背書制度,從完善制度入手,規范執紀審查程序,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1月至4月,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干部88人次,其中主體責任談話43人次、談話函詢1人、提醒談話12人次,黨紀輕處分或組織處理11人,黨紀重處分或重大職務調整5人,其中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1人,實現了輕處分為大多數、重處分為極少數的工作要求。
完善監督檢查方式。推行突出重點、分級分層的監督檢查方式,把監督執紀重心放在洱海保護治理、脫貧攻堅、重大項目建設等11項重點工作上。在洱海保護治理監督執紀工作中,實行“日常+重點+專項”三種監督檢查模式,運用約談、立案、處分、通報四種紀律處理方式,把握關鍵環節,用活紀律措施,增強監督執紀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1月至4月,開展洱海保護監督檢查261次,發出督辦整改通知112份,約談干部41人,問責洱海保護治理為官不為黨委1個、干部8人,立案審查洱海保護治理違紀違規案件6件6人。
完善巡察監督機制。以“六大紀律”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為標尺,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機制。組建組織領導機構,將巡察辦設為常設機構;制定出臺《中共大理市委關于建立巡察制度的實施意見》《大理市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對巡察工作指導思想和原則、機構設置和工作職責、巡察范圍和內容、巡察方式和程序、成果運用、人員管理、紀律與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建立巡察工作聯動、定期研究匯報、信息互通、線索管理移交督辦、巡察成果運用等五項機制,從紀檢、法院、檢院等部門抽調人員建立29人的巡察人才庫,制定巡察人員管理、制定及培訓規劃和措施,確保巡察工作形成有章可循、務實高效的良好機制,推動巡察工作有序有力進行。完成進駐市水務局、市蒼山保護管理局、市第二人民醫院3個單位黨組織為期15天的首輪巡察任務,發現各類問題32個,涉及問題線索13條。(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