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下發通知,持續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推動全州黨風政風持續、根本好轉,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此次整治的范圍為全州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于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領導人員,縣(市)直屬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科級負責人,鄉(鎮)科級負責人,基層站所負責人。專項整治工作分宣傳教育、自查自糾、監督檢查、建章立制和案件查處五個方法步驟實施,由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負責,紀委(紀檢組)協調做好具體工作。
專項整治的重點緊緊圍繞嚴禁領導干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六個方面,逐項明確整治內容、牽頭領導、主責部門、責任單位、工作時限及整治措施,切實抓好抓實專項整治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視,明白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是認真落實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回應群眾關切和期待,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重要舉措,牽頭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督辦,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及時作出部署,在規定時間內抓好各項工作;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級黨委(黨組)要負起主體責任,敢碰矛盾、敢于擔當;主責部門要擔負起牽頭責任,既要帶頭搞好自身整改,又要督促其他部門整改,還要協調解決整改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責任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各主責部門要確定專人及時報送工作情況。
通知強調,領導干部在自查自糾中自覺及時糾正問題到位的,可以依法依規從輕從寬處理;對拒不糾正的,或者在專項整治期間仍頂風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同時,把“六個嚴禁”專項整治與深入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整治結合起來,既嚴肅查處違反“六個嚴禁”的行為,又鼓勵支持大膽履職、敢于擔當的行為,營造良好的干事創業環境。(周盈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