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坪縣紀委監察局采取多種措施,嚴肅查處領導干部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紅包”等行為。
加強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結合中央紀委和省州紀委有關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等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加大對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相關政策法規、制度規定的宣傳教育力度,強化紀律意識,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嚴格執行制度規定。督促各鄉(鎮)、各部門認真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主要負責人“三個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做到大額度資金支出須經集體研究、會議決定。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財務檢查、規范資金審批、報銷等程序,及時糾正和處理領導干部發送“紅包”的行為。
完善監督檢查機制。結合貫徹執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糾正“四風”突出問題,在重要節日組織開展監督檢查,重點針對單位和領導干部利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以及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的行為進行專項檢查或重點抽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查處。
健全工作責任體系。召開黨委(黨組)會、民主生活會等,對照檢查單位和個人在執行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紀律規定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剖析原因,切實整改糾正。把整治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納入全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責任制范圍,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完善制度規定,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截至目前,全縣共91個單位填報《蘭坪縣“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工作問題清單統計表》,1357名領導干部作出不發送和接受“紅包”個人承諾,其中處級領導干部46人,科級領導干部809人,股(室)長、科室負責人502人。(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