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深化和鞏固“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自查自糾工作成效,近期,省國資委組建“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檢查組,對8戶省屬二、三級企業和省供銷社的3家直屬單位開展重點抽查。
重點抽查從4月24日開始,至5月15日結束。為確保抽查取得實效,檢查組由駐省國資委紀檢組長帶隊,紀檢組和駐在單位財務部門部分人員以及外聘的12名注冊會計師參與。檢查明確提出對每戶企業的現場檢查時間不低于3天,采取盤點庫存現金、公告公示、分析電子帳、查閱記賬憑證、調閱相關材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圍繞收入、支出兩條主線進行檢查。在各企業組織自查自糾問題清單的基礎上,按照“問題企業提、帶著問題去、發現新問題、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咎、盯著問題改”的要求,重點抽查零報告和管理不嚴、有信訪舉報的企業單位。檢查同時對各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檢查內容主要圍繞各企業是否有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及其他形式設立“小金庫”等問題。在查閱記賬憑證中注重檢查各企業單位,自2013年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執行情況,有無違規報銷發票以及公務接待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審批手續等問題開展。
駐省國資委紀檢組表示,凡是在重點抽查中被發現、查實存在“小金庫”問題的,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以免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及問題予以公開指名道姓的通報曝光。(丁華明 黃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