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新華鎮那平村委會那平沙莫自然村聯合黨支部黨員韋某某截留村集體資金53874.74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阿用鄉阿用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黃某某截留農保、低保、高齡補貼資金13390.00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板侖鄉弄歪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潘某某騙取、冒領集體林地征地補償金174990.44元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截止2017年3月20日,該縣13個鄉鎮基層紀委共受理信訪舉報128件,已辦結120件,正在辦理8件。已立案查處14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4人,問責4人。
2016年以來,富寧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為堅決查處基層干部微腐敗問題,樹立基層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意識,各鄉鎮紀委聚焦主業,暢通“信、訪、網、電”四種信訪舉報渠道,利用民生監督、專項檢查等時機,通過走訪、約訪等形式,面對面與群眾交流,及時掌握信訪熱點、難點問題和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至目前,13個鄉鎮紀委共受理信訪舉報128件,其中鄉鎮自收50件,縣紀委轉辦78件,人民群眾監督黨員干部的意識進一步增強,監督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富寧縣紀委通過下發信訪督辦通知書、電話督辦、定期對賬等方式加強對交辦、轉辦信件的督辦力度,將交辦信件辦理納入鄉鎮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嚴格初核報告審核把關,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有錯字漏字不放過、格式不規范不放過。認真踐行“四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用“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基層干部“微腐敗”,全面消除鄉鎮紀委自辦案件“零空白”。辦結的120件信訪件中,經核查屬實37件,追回違紀資金30余萬元,先后立案查處14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4人,問責4人,適當處理16件,待立案9件。(張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