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紀委印發了《楚雄州解決扶貧領域群眾信訪訴求橫向協作工作辦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扶貧領域群眾信訪訴求工作職責,形成工作合力,推動群眾信訪訴求解決。
《工作辦法》指出,紀檢監察機關與巡察、督查、信訪、扶貧、發改、財政、民政、教育、衛計、國土、住建、農業、林業、審計等扶貧主責部門分工協作解決扶貧領域群眾信訪訴求,是指群眾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但不屬于紀檢監察業務工作范圍的扶貧領域信訪訴求或其他需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解決、督辦的群眾信訪訴求。
《工作辦法》明確,要堅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法規為準繩的原則;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整合力量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工作辦法》明確,巡察、督查、信訪、扶貧、發改、財政、民政、教育、衛計、國土、住建、農業、林業、審計等扶貧主責部門發現的扶貧領域問題線索,每月月底前梳理排查后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問題及時移送;群眾反映到紀檢監察機關涉及扶貧領域的問題線索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和辦理;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其他扶貧領域群眾信訪訴求由紀檢監察機關按相關職責要求分流辦理、牽頭辦理或督查督辦;需要紀檢監察機關等多個部門辦理的群眾信訪訴求問題,按反映類別和受理權限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牽頭協調辦理;屬于基層黨委、政府辦理的群眾信訪訴求問題,轉基層黨委、政府辦理;其他需要分流辦理的群眾信訪訴求問題,根據具體情況,轉相關責任部門或單位辦理。
《工作辦法》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收到業務范圍外的扶貧領域群眾信訪訴求,應提出擬辦意見,呈送分管領導審批,轉相關部門限期辦理,及時反饋回復,并登記錄入云南省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五級聯動監督平臺;鄉鎮、村(社區)兩級政務服務機構受理的群眾信訪訴求,由群眾訴求中心(工作站)按照相關程序及時辦理反饋回復,并登記錄入云南省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五級聯動監督平臺;需由紀檢監察機關或其他扶貧主責部門協同辦理的群眾信訪訴求,其成員單位應在權限范圍內積極協助配合,認真履職,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形成整體合力,及時有效解決,并由牽頭單位限期辦理反饋回復。(劉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