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有關加強基層信訪舉報工作的部署要求,抓好初信初訪和上級轉送件的辦理工作,保山市紀委在抓實日常督辦指導的基礎上,高度重視實地督查工作。2017年度,先后組織兩次專項督查,到下轄的五縣市區、四個園區和部分鄉(鎮、街道)、村(社區)就轉送件辦理、初信初訪受理辦理等基層信訪舉報重點工作進行實地督促檢查,面對面作指導督辦和業務培訓,促進基層信訪舉報工作落細落小落實。
該市制定了《轉送件處置及承辦情況反饋備案制度》《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紀檢監察基層信訪舉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從加強內部管理、強化監督制約、落實閉環管理、加強跟蹤督辦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要求,嚴格執行信訪舉報轉送件處置及承辦情況反饋備案制度,按照“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建賬、對賬、查賬、銷賬、交賬”的信訪舉報件受理辦理工作機制。在通過依托信訪管理系統以及電話督辦、網絡督查、發函督辦、約談督查等方式催辦督辦的基礎上,2017年6月、9月由信訪室牽頭,組成專項督查組,先后到各縣市區(園區)、部分鄉(鎮、街道)、村(社區),查看臺賬、信訪舉報件運行軌跡,逐件了解處置辦理的情況,對轉送件接收和辦理情況開展督促檢查,督促縣市區紀委、園區紀工委對即將到期還未處置的信訪件及時開展核查工作,推動轉送件得到及時接收、規范辦理,促進基層信訪舉報工作水平有大的提升,改進基層普遍存在的上級轉件多、自收件少、辦信能力不足的問題。
2017年以來,全市75個鄉(鎮、街道)一級紀檢監察機構共受理信訪舉報78件,42個鄉鎮有受理信訪舉報件,占75個鄉(鎮、街道)的56%;共辦理信訪舉報221件,64個鄉鎮有辦理信訪舉報件,占75個鄉鎮(街道)的85.3%。較2016年相比,全市鄉(鎮、街道)一級紀檢機構在信訪受理和辦理工作上有較大提升。(徐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