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黨內監督 進一步推動雙柏黨風廉政建設
中共雙柏縣委書記 李長平
2016年12月19日至23日召開的省第十次黨代會,在對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任務進行安排部署時,特別強調了要強化黨內監督,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并提出了“從嚴治黨,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強化黨內監督,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使其成為規范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行為的硬約束”的要求,我們一定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不斷拓展黨內監督渠道、落實黨內監督措施、務求黨內監督實效,進一步推動雙柏縣黨風廉政建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一、落實好“兩個責任”,主動監督到位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提出,要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在現實中不難發現,出現這些問題主要是由于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識不到位、態度不堅決,嘴上喊得多,實際行動少。一些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缺位,不敢監督、不愿監督。“兩個責任”不到位甚至不明確,導致黨內監督空泛無力。因此,加強黨內監督,落實“兩個責任”是保障。必須從根本上解決好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推動形成“雙輪驅動”工作格局,讓自覺接受監督、加強監督成為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
一是要主動擔責。無論黨委還是紀委,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簽字背書,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黨委肩負“主體責任”,主要領導干部要敢抓敢管,立“明規矩”、破“潛規則”,以眼里不容沙子的認真勁兒,激濁揚清、崇廉拒腐,政治生態才能不斷改善。紀委恪盡“監督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帶頭尊崇黨章,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保持隊伍純潔,更好地把管黨治黨責任落到實處。下步工作中,就是要認真總結近年來雙柏縣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積累的成功經驗,認真落實縣委常委會每年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求,堅持縣委常委帶隊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落實縣紀委全會專題聽取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述廉制度,進一步壓緊壓實“兩個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層層落到實處。
二是要精準定責。任務明、責任清才能更好地落實“兩個責任”,推動黨內監督各項任務的落實。各級黨組織要強化政治擔當,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定完善主體責任清單和監督責任清單,通過厘清“責任田”,更好地發揮黨委(黨組)監督和紀委專責監督的作用。全縣各級黨組織要按照縣委制定精準細化的“兩個清單”,切實擔負起黨委(黨組)領導班子5個方面25項具體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10項具體責任、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7項具體責任、紀委7個方面42項具體責任,有效推動 “兩個責任”落實和黨內監督工作的開展。
三是要嚴格問責。強化責任追究,避免責任虛化空轉,黨內監督才能真正立信樹威,發揮應有作用。要堅持嚴格責任追究不手軟、不留情,以問責喚醒責任意識,推動責任落實。要堅持對工作落實不力的進行實名通報批評;對違反“六項紀律”、“四風”問題突出、頂風違紀,以及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各級組織、單位和部門,嚴格實行“一案雙查”,以嚴格問責倒逼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落實。
二、監管好“關鍵少數”,突出監督重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省第十次黨代會明確要求,從嚴治黨,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強化黨內監督。換言之,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就是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大量事實表明,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權力相對比較集中,如果缺乏監管,權力“失控”,必將影響一支隊伍、一個單位乃至更大范圍的良好風氣的形成。因此,必須強化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這個“關鍵少數”的監督,用剛性的監督制度把“關鍵少數”管住,促使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廉潔從政、廉潔用權,以領導干部的示范帶動,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一是要強化監督機制建設。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從我縣的情況來看,一些地方和單位貫徹民主集中制還不到位,集中不夠和民主不夠的問題同時存在,嚴重影響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因此,要進一步完善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在議事決策、選用干部等方面細化具體規范,確保黨內監督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健全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具體制度,嚴格落實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制度,進一步完善黨務政務公開、述責述職述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切實增強黨內監督實效。
二是要強化權力運行監管。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要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要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推動形成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權力體系。要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促使隱性權力公開化、顯性權力規范化。要建立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權力清單制度,讓社會了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享有的權力,便于社會監督及輿論監督。
三是要強化領導干部監督。黨內監督的重點是對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監督。各級“一把手”在領導班子和全局工作中處于核心地位、起著關鍵作用。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必須緊緊抓住“一把手”這個重點。要強化“一把手”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通過“一把手”做示范、立標榜,帶動黨員干部自覺接受監督。要認真落實《雙柏縣科級黨政“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有效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要認真落實《雙柏縣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消除“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盲區,督促廣大黨員干部不斷凈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閑圈”。
三、用好巡察“利劍”,保證監督的有效性
巡察工作是巡視工作的延伸和補充。巡察制度的建立,為加強我縣黨的建設提供了制度“利器”,將對有效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補齊基層黨內監督短板產生深遠而積極的影響。
一是要把握巡察政治方向。科學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巡察工作正常、規范、高效開展的重要基礎,是確保巡察工作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證。要進一步健全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分級負責、紀委和組織部等有關部門支持配合、縣委巡察辦具體實施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通過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制度措施,不斷壓實各責任主體的責任。要真正把巡察工作作為縣委主體責任的具體化,促進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落實。要明確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議事程序和職責分工;要明確縣委巡察辦和巡察組的工作職責,細化履行職責標準和要求,確保政治巡察各項要求。要建立健全紀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支持巡察的協調協作機制,形成巡察合力。要明確被巡察黨組織的自覺接受監督責任,如實匯報工作、客觀反映情況、提供真實材料、保障巡察開展等工作的要求和標準,真正體現政治巡察權威性、嚴肅性和有效性。
二是突出巡察工作威懾。監督范圍和對象的科學界定,是巡察工作有的放矢、確保成效的前提,是保持政治巡察威懾力的基礎。在開展巡察的過程中,既要關注黨組織領導班子整體,又要關注黨員干部個體;既要監督黨員領導干部,也要監督基層普通黨員。在巡察范圍的確定上,要對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開展巡察,并延伸到村(居)委會,實現將監督視野覆蓋到基層各級黨組織。在巡察重點的確定上,要堅持抓住“關鍵少數”,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部門、鄉(鎮)村(居)的黨組織作為巡察監督的重點對象,把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作為重中之重,以震懾關鍵少數觸動大多數“緊”起來。
三是要強化巡察結果運用。巡察能否取得扎實成效,發現問題是基礎,成果運用是關鍵。抓好巡察成果的綜合運用,必須在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發力。一要抓整改落實。要壓實被巡察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動巡察反映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被巡察黨組織要針對反饋意見,統籌研究、認真整改,做到真抓真改、緊抓緊改、長抓常改,并按規定時限報告黨組織整改情況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工作履職情況。二要抓分類處置。要及時移交線索,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交紀委核查處置,選人用人問題移交組織部門處理。對于巡察組移交的每個事項,各有關部門都要依規依紀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嚴肅認真辦理,并及時向巡察機構反饋辦理情況。三要抓督查督辦。巡察機構要對整改落實情況、移交事項辦理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督辦,建立成果運用臺賬管理制度,使巡察成果在報告、反饋、移交、督辦、整改等各環節有據可查,對整改工作和移交事項辦理不力的,要進行嚴肅追責。
四、踐行好“四種形態”,實現全方位監督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把紀律挺在前面的深刻總結和拓展深化,是加強黨內監督、深化管黨治黨規律的新認識。“四種形態”囊括多種執紀方式,適用全體黨員,針對不同“病癥”開出了“藥方”,是加強黨內監督的又一重要抓手。省第十次黨代會在部署黨內監督工作時也明確提出,要深入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切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嚴格執紀,動輒則咎”。
一是要在促進落實上發力。要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情況報告和領導干部述廉述責作為必報內容,發揮好考核評價的“指揮棒”作用,促進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到實處。要把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失職失責作為問責的重要內容,選準典型案例,加大問責追責力度,讓問責成為硬約束,傳遞責任壓力,以追責倒逼落實,以問責促進負責。
二是要在抓早抓小上發力。要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做到有問題早發現早處置,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錯誤”,使嚴重違紀立案審查成為極少數。要增加監督頻率,延伸監督觸角,通過走訪、座談、調研督查、家訪等方式讓監督范圍內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感到監督無處不在。要充分運用好“第一種形態”,特別是要加大談話函詢力度,對存在苗頭性問題和輕微違紀的同志及時進行提醒和“敲打”,讓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成為常態。
三是要在嚴格執紀上發力。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對違反紀律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堅持嚴格問責,在查處違紀問題的同時進行責任倒查,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總之,我們一定要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的重要作用,把黨內監督威力充分發揮出來,持之以恒改進作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積極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為雙柏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