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玉溪市紀委召開常委(擴大)會,傳達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王岐山書記7月17日在《人民日報》發表的署名文章和陳豪書記在省委巡視巡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會議強調,要深刻認識修改《條例》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條例》新精神新要求,切實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條例》。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巡視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堅持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賦予巡視制度新的活力,彰顯了中國特色民主監督制度的優勢。修改《條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有利于統一思想、深化認識,發揮巡視監督政治作用,促進管黨治黨標本兼治。
會議強調,《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是巡視工作的基本制度循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準確把握、堅決落實《條例》新精神新要求,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價值取向,推動巡視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會議要求,要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抓好對《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領導干部要發揮帶頭作用,巡察機構和巡察干部要認真學習、深入貫徹,嚴格依照《條例》開展工作,堅決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政治巡視要求,堅持原則、敢于碰硬,更好發揮巡視利劍作用。
“《條例》的修訂,更有利于我們依紀依規開展巡察,進一步提高管黨治黨水平”“《條例》強調了政治巡視定位,有利于我們正確把握政治與業務的關系,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黨的觀念淡漠、黨的紀律松弛、‘兩個責任’虛化、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堅決防止‘燈下黑’……”與會同志結合自身學習交流了學習體會。(楊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