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塔區委巡察辦按照中央、省、市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中共玉溪市紅塔區委巡察工作(2016-2020年)》五年巡察規劃。
《紅塔區委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嚴格遵循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省委巡視工作、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在區委的領導下,緊扣“六大紀律”,堅持每年抽取15個單位由區委巡察組負責開展巡察,其目的是著力發現和解決全區11鄉(街道)黨(工)委、人大(工委)、政府(辦事處)和區直55 個部門單位的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中存在對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遵守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著力發現和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舉止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幫結派等問題;著力發現和查處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規違紀問題;著力發現和查處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等問題;著力發現和查處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及中央八項規定,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著力發現和查處對重大決策落實、重大項目推進、重要權力運行、事關社會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省委巡視巡察反饋的意見整改、移交事項辦理的情況進行巡察,力爭到2020年對全區11鄉(街道)黨(工)委、人大(工委)、政府(辦事處)和區直55 個部門單位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巡察實現全覆蓋。
《紅塔區委巡察工作五年規劃》由紅塔區委巡察辦負責組織實施,區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和組織、財政、審計、信訪等部門支持配合開展巡察工作,巡察情況將作為年度黨風廉政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在巡察中發現領導干部及其班子成員、黨員干部有重大違紀違規問題線索的,將報經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后,按干部權限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目前,2個被巡察單位正在按照區委巡察反饋意見進行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