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份魯甸縣首輪巡察工作啟動以來,4個巡察組圍繞黨的“六大紀律”,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牢牢盯住重點、重點事和重點問題等內容,進駐對魯甸縣政務服務管理局、魯甸縣農業局(含畜牧局)、魯甸縣司法局、魯甸縣住建局4家單位,多措并舉開展了巡察工作,歷時近兩個月,現已順利收官。
突出關鍵環節,細化安排部署。此輪巡察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部門、黨組織作為試點,對其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作為重中之重,以震懾關鍵少數觸動大多數“緊”起來。巡察人員安排上結合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的原則,交替安排,均衡分配力量,合理確定巡察順序,科學分配巡察任務,確保了巡察工作的順利開展。
堅持問題導向,明確巡察重點。巡察期間,緊扣“六項紀律”,緊盯“三大問題”,通過召開工作動員會,公開舉報箱、舉報郵箱和舉報專用電話,進行民主測評,聽取了局領導班子專題匯報。與局機關和二級機構人員進行了個別談話,調閱局機關十八大以來的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財務檔案、賬簿、審計報告等資料,并針對部分項目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等方式開展巡察工作。
加強結果運用,形成威懾之風。各巡察組進駐被巡察單位后,要求對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即知即改;通過跟蹤調查、延伸核查、認真清查對能夠核實的問題立行立改;對需要反饋整改的問題,限期全面整改。并對所有問題的落實整改情況,定期回訪,確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讓干部群眾清醒認識到巡察工作不是一陣風,吹吹就走,而是四季風,常駐制度中。
日前,4個巡察組經過近兩個月的努力,向縣委交上巡察工作成績單。巡察期間,共發現各類問題41個,其中“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9個,“違反廉潔紀律”方面6個,“違反組織紀律”方面9個,“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1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