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2日,省委第十巡視組對大理大學進行了巡視。8月27日,省委第十巡視組向大理大學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一)關于“黨委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黨的領導作用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的整改情況。一是學校黨委于2016年11月28-29日召開了第二次黨代會并完成換屆工作。二是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并于2017年1月13日學校黨委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意識。三是進一步強化黨委中心組學習和學校黨委的紀律建設,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向黨中央看齊,維護中央權威。四是全校黨員以最堅決的態度,在一周內按標準足額補交了黨費。五是通過抓實學習教育,完善制度體系,加強干部培訓,調整部分班子結構,切實解決好基層黨組織工作中的薄弱環節。
(二)關于“紀委‘三轉’不到位,聚焦主業不突出”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大理大學關于認真落實中央紀委“三轉”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實施意見》,切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二是增設了廉政研究中心辦公室,并配備一個科級干部,紀檢監察專職人員由原來的4人增加至7人。三是大理大學第二次黨代會選舉產生的新一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結構明顯優化。四是專題召開廉政風險防控推進會,制定相關的制度和方案,在全校開展廉政風險點的查找、梳理和審定,切實加強權力運行的跟蹤監控。
二、組織紀律方面
(一)關于“在人事工作中存在失職行為”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配合上級部門做好69人沒有落編材料的審核和上報工作,現已解決34人,第二批正在積極協調中。二是嚴格執行國家人事工作有關規定,堅決杜絕違規調入和招錄人員的情況。
(二)關于“執行中央和省委干部政策不堅決,對處級干部使用實行任職年齡‘一刀切’”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與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終止執行原文件有關規定,修訂大理大學處級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三是重新任用其中的2名干部到實職崗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志愿用好各年齡段的干部,同時做好干部思想工作。
(三)關于“違規任用干部,未執行凡提必核的要求”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及時核查23名處級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經核實,沒有瞞報情況,3名干部存在漏報個人有關事項,責成本人說明情況,并進行了批評教育。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堅持凡提必審、凡提必核、凡提必聽、凡提必查的要求,嚴格遵循干部選任程序,杜絕不規范行為。
三、廉潔紀律方面
(一)關于“部分干部廉潔意識差”的整改情況。一是一位副校長(現已退休)組織編寫公費出書,通過重新申請,經科技處評審圖書價值后,學校同意給予4萬元的出版資助,其余部分3.45萬元由本人承擔。二是學校及時停止向有關三位校領導發放安家費,同時已按時足額將已經發放的人才安家費全額退回了學校。三是下發了《大理大學事務性工作績效管理規定》,以規范咨詢費、評審費、加班費的管理。四是后勤服務發展中心已經將發放的電話補助全額退回了學校。
(二)關于“國有資產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經與相關學校原領導約談、核實,該領導已于10月21日將調離時帶走的家具評估折價款項打到學校賬戶。二是理順學校商鋪的管理主體,制定了《大理大學商鋪出租管理辦法》,依規管理商鋪。三是理順祥和駕校的管理體制,并擬定處置祥和駕校的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加強監控管理。
(三)關于“工程建設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風險”的整改情況。一是按照大理州10號令辦理,將附屬醫院2號住院大樓的新增項目附在大樓主體工程中辦理審批招標,上報材料補齊手續。二是即知即改校區基建、改造項目的3個項目投入使用多年未辦理決算問題,目前,已有2個項目報學校監審處進行決算審計,1個項目已督促施工單位辦理決算。
(四)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三公經費’管控不嚴,公務經費使用逐年遞增”的整改情況。一是在工作中將中層干部境外業務培訓與學校公務出訪項目區分,減少中層干部境外業務培訓,嚴格執行國家因公臨時出國(境)的相關規定。二是查明公務用車費用“增長”的原因是公務用車經費報銷的會計科目“公務用車費”的部分費用,列支在了“其他交通費”科目中,現已完善財務內部監控制度,健全財務數據復核審查制度,將會計差錯率控制在最低水平,并對計財處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財務人員進行問責。
四、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一)關于“學校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好,黨委大包大攬現象突出,主要領導與個別班子成員溝通少”的整改情況。一是完善黨委工作制度、行政工作制度和黨委議事規則、校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嚴格按規則辦事。二是2017年1月13日召開大理大學2016年黨委班子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促進班子成員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三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建立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溝通交流機制,進一步加強與班子成員的溝通。
(二)關于“‘四風’問題仍然存在”的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學校公文處理辦法,規范管理。二是制定公文處理實施細則,嚴格發文審批,明確發文范圍。各單位職責內能解決的學校不再發文。按同類歸并原則將幾個相關問題合在一起一并發文。三是對領導干部因公出訪、培訓等問題進行界定,嚴格按界定情況執行。在年度計劃中嚴格控制出訪團隊和人數。四是臨床醫學院教職工已于2016年7月4日將重復領取的餐費補助全額退回學校。
(三)關于“出國(境)管理不嚴格,部分干部持因私護照出公差”的整改情況。針對2013年以來共有10人次專業技術人員持因私護照出國(境)開展公務活動的情況。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堅決杜絕此類違規情況再次發生。
(四)關于“學校對少數處級干部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的整改情況,學校立即再次對辦公用房進行清理,現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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