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雙版納州委高舉巡察利劍、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發現99個突出問題、29條問題線索,首輪巡察工作取得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州委深刻認識到巡察與巡視一脈相承,是對中央和省委巡視工作方式的繼承和應用,是落實“兩個責任”的新平臺、新載體和新抓手。全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讓巡察工作始終沖鋒在管黨治黨前沿和正風反腐一線,努力走出一條適合西雙版納州實際、形式豐富多樣、程序科學嚴謹的管黨治黨之路,使巡察“尖刀”和“利劍”作用逐漸發揮,巡察監督體系逐步形成,推進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州委堅持開展巡察,做到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緊跟上級精神,不斷調整巡察內容、創新巡察方法,保障巡察工作正常開展。州委常委會、州紀委常委會多次專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明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巡視聯絡辦合署辦公,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形成州委統攬全局總體抓、領導小組指導牽頭抓、成員單位各司其職配合抓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堅持把有效發現問題當作做好巡察工作的前提和關鍵,在開展首輪巡察工作前,州紀委加強對巡察工作制度的調研,初步建立了州級巡察、縣級巡訪機制,著力發現和收集問題線索。各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相繼出臺紀檢監察機關巡訪工作制度,明確巡訪范圍、內容、頻率、方法步驟、工作紀律以及線索管理等重要內容,為全面鋪開巡察工作夯實制度基礎。州紀委相關職能部室深入全州各部門搜集“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助、低保資金管理使用等問題線索;到縣市區紀委參加線索排查會,匯總分類問題線索;建立起州、縣、鄉、村四級信訪信息報送機制;加強與公檢法司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統計分析和情況分析,進一步科學探索開展好首輪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2016年10月,州委出臺《縣、市黨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并結合該辦法制定了《西雙版納州開展首輪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五嚴禁五不準紀律要求》《巡察工作問題線索移交制度》《巡察工作聯系制度》等23項制度,及時把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實處,正式啟動首輪巡察工作。
州委堅持把解決問題作為巡察的落腳點,組建了4個巡察組,對4個州直部門開展為期20天的巡察。通過媒體將巡察工作內容、時間、被巡察單位、巡察工作組辦公地點、聯系電話、郵箱等向社會公開。各巡察組緊緊圍繞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及其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情況;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自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四風”、選人用人等方面情況進行巡察。同時,啟動縣市委巡察工作,努力傳遞全面從嚴治黨新信號,旗幟鮮明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按照移交被巡察單位整改、移交相關派駐機構督促整改、移交相關職能部門整改、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等方式分類處置,并采取“回頭看”和打“回馬槍”的方式,督促被巡察對象擔起責任、及時整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