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縣堅持從“誰來考、誰監督、考什么、如何用”等關鍵環節突破,綜合運用多種舉措,用好巡察利劍,使全面從嚴治黨直達黨的“神經末梢”,精準破解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選優配強巡察隊伍,解決“誰來考”問題。從紀檢、組織、審計、政法等部門挑選政治素質好、敢于和善于發現問題的干部組建了58人的巡察人才庫及19人的巡察組組長庫,探索嘗試抽調新任命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書記、組織委員、紀檢專干、組織員到巡察組擔任聯絡員的工作模式,建立工作聯動機制,有計劃地抽調科級領導、后備年輕干部到巡察組工作。
加強巡察干部管理,解決“誰監督”問題。出臺《關于縣委巡察組改進作風規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及巡察辦領導與巡察干部先后共進行了4個批次37人次的交心談心,消除他們的思想顧慮,堅定干事創業的信心。同時尋甸縣委巡察辦與各巡察組及成員分別簽訂了《巡察工作承諾書》《保密承諾書》《巡察工作涉密資料“零持有”報告》。
優化豐富巡察內容,解決“考什么”問題。緊扣“六項紀律”,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分別進駐5個縣直單位開展首輪巡察,設置意見箱20個,發放《問卷調查表》293份,開展個別談話300余人次,充分發揮監督利劍作用。
剛性運用考核結果,解決“如何用”問題。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原汁原味、直擊要害地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同時分類處理,強化紀律審查,提升反腐敗的威懾力。督促被巡察單位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在整改中緊盯緊促。
在首輪巡察中,尋甸縣針對巡察中發現的15個方面36條意見建議嚴格督促整改落實,對一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進行及時移交、及時查處、及時曝光。(戚志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