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縣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探索建立巡察機制,精準站位,堅持政治定位不動搖;精心謀劃,堅持機制保障不缺位;精確目標,堅持一體推進不脫節;精密施策,堅持改革創新不停步;精細運作,堅持問題導向不偏移。發揮巡察利劍作用,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全面從嚴治黨,把握政治定位、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價值取向,緊盯“三個重點”,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六大紀律”等突出問題,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形成震懾,倒逼改革,促進發展。根據被巡察單位的具體情況,突出對重大決策落實、重大項目推進、重要權力運行、事關社會民生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巡察。
制定《中共新平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建立以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為核心,以明確黨委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巡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巡察組組長是巡察監督的第一責任人、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的巡察工作責任機制。成立縣委巡察辦,為縣委工作部門;組建“巡察人才庫”,入庫人員75人,為巡察工作開展提供人才保障。
制定《中共新平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6—2020年)》,明確五年內實現十二屆縣委對12個鄉鎮〈街道〉、66個部門共78個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巡察監督全覆蓋;每年選取不少于15個單位開展巡察;從2018年下半年起,適時按比例開展“回頭看”。通過巡察監督全覆蓋,著力發現和解決各級黨組織及黨員干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持續強化震懾、遏制和治本效果,優化基層政治生態,厚植黨的執政基礎。
采取征詢了解情況、聽取專題匯報、組織個別談話、調閱相關資料、受理信訪舉報等方式,靈活運用常規巡察、專項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開展巡察,對較小的單位采用“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開展,或按同一行業、同一系統合并巡察的方式進行。根據巡察工作的需要,采用“機動式”“點穴式”巡察,巡察縣直單位可與市級巡察相結合,上下聯動式地開展巡察工作。
牢固樹立“有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就是瀆職”的理念,堅持沖著問題去、圍著問題巡、揪著問題察、盯著問題改。通過對縣司法局、縣總工會、平甸鄉等5個單位(鄉鎮)的第一輪巡察,發現問題40個、提出整改意見建議22條,6條問題線索移交有關部門處置,警示約談18人、問責2人,督促上交非稅收入98萬余元、清退違規發放資金5.05萬元,追回、退回不合理支出3.52萬元,督促規范資金管理110余萬元。( 楊夢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