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9月5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對中共思茅區委(以下簡稱思茅區)進行了巡視“回頭看”。12月7日,省委巡視組向思茅區反饋了巡視“回頭看”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提前謀劃,確保巡視整改工作扎實有效
(一)堅持邊查邊改。思茅區高度重視巡視“回頭看”工作,在省委巡視意見反饋前,提前謀劃整改工作,成立巡視工作邊查邊改領導小組,召開區委常委會,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細化任務,明確責任領導,堅持邊查邊改,做到整改先行一步。針對巡視“回頭看”期間,巡視組發現的思茅區基層黨組織設置運行不規范問題,思茅區委立即做出整改,對機關基層黨組織進行了充分摸底調研,于2016年10月21日在符合條件設立黨組的37個機關單位設立了黨組。目前,全區共設有黨組49個,實現了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在基層得以真正落實。
(二)精心安排部署。市委高度重視思茅區巡視“回頭看”整改工作,市委書記專門做出批示和要求,派出市委指導組,到思茅區召開巡視整改工作推進會,并對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辦。區委嚴格按照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九巡視組對思茅區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對每個具體問題的整改明確1-3位區委常委牽頭負責,明確1個牽頭單位和若干個配合單位。區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巡視組反饋的7個方面的17個具體問題實行每周上報一次工作進度、每半月進行一次督查,每月通報一次整改情況,并印發整改落實情況專報,確保巡視整改工作扎實有效。
(三)層層傳導壓力。嚴格落實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制度。區委書記帶頭履行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認真抓好全區巡視整改工作,切實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加強對區委班子成員的管理和監督,積極與班子成員及領導干部開展交心談心,廉政提醒,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提醒教育,抓早抓小。督促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區委常委班子成員及其他區級領導認真抓好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簽訂責任書,親自上廉政黨課,經常了解干部思想動態,每年對分管聯系部門開展廉政提醒談話不少于兩次,實現責任下移、工作下延,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四)強化責任擔當。通過巡視整改,思茅區廣大黨員領導干部作風有了明顯好轉,責任擔當意識有了明顯提高。思茅區委重視新常態下的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對全區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力度,強化領導干部的責任擔當意識。 制定下發了《思茅區領導干部容錯糾錯工作機制》,打造寬松環境,激發領導干部干事創業熱情,讓廣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為全區經濟社會和諧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上輪巡視整改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落實主體責任仍有差距
1.區委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意識不夠強,主體責任沒有層層夯實,壓力傳導不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修改完善《思茅區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切實履行黨委主體責任,2016年以來區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8次。通過組織召開區委常委會、區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和上廉政黨課、學習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誡勉談話等方式對全區各級干部進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2016年對區委常委和人大、政協主要領導以及18名科級干部進行3次廉政提醒談話,要求各級干部嚴于律己、嚴以用權,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二是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求,細化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做到壓力傳導“零衰減”、傳導范圍“全覆蓋”。三是由區委常委帶隊,組成7個考核組,于2016年12月10日-20日對全區69個區直單位和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上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4家單位進行整改驗收。四是制定了《區委巡察制度的實施方案》、《開展巡察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成立了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2016年11月25日派出4個巡察組開展第一輪巡察,夯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2.區委常委班子及成員承擔大量征地拆遷等政府中心工作,投入抓黨風廉政建設精力不足,落實“一崗雙責”不平衡,重業務、輕黨建現象仍比較突出。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堅持“政府中心工作,政府主導抓”,全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重點工程推進等政府性工作由政府主要負責,區委常委和區人大、區政協領導班子僅做輔助工作,區委常委切實聚焦主責,扎實抓好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任務。二是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黨的建設的主業來抓,與全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進。區委常委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健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三是在鞏固已有制度的基礎上,堅持在制度的細化和延伸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各項規定及監督檢查辦法,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機制,以完善的制度體系保證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3.區委常委會研究內容過于寬泛,常委班子成員之間分工負責與協調的自覺性不明顯,責任擔當和開拓創新意識不足。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修改完善《區委工作規則》和《區委常委議事規則》,嚴格審定常委部門和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黨組提交的議題,加強會前調研、溝通、醞釀,不斷提高區委常委會議討論研究實效。二是對各年區委常委會議題進行認真總結梳理,對常規性議題列出年度、季度或月度議題計劃,提高區委常委會議事決策針對性。三是區委常委班子成員調整變動后,及時優化調整區委常委分工,在盡量與市委常委分工相對應、相銜接的基礎上,突出區委常委班子成員工作協調配合,建立AB角,形成相互支持、互相補臺、擔當干事的良好氛圍。
4.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缺乏有針對性制度上的管控,對審計發現問題督促整改不夠及時到位。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制定下發了《關于在全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回頭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認真排查廉政風險點,提出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并于2017年1月5日對管理項目、資金較多、風險較高的14個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進行廉政提醒談話,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二是加強對“一把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除了離任審計以外,積極探索任職兩年或者三年審計一次的制度,同時對審計發現問題,明確責任領導牽頭在規定時限整改到位。2016年以來共對7家單位主要領導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現已審結4人,并對移交的2條審計線索正在進行初核調查。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認真分析近幾年思茅區案件查處中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查找原因,強化整改,緊盯土地招拍掛、項目招投標、財政資金使用等黨員干部易犯錯誤、易出問題的方面,完善規章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加大源頭防腐力度。
(二)紀委在聚焦主業發揮監督執紀作用方面仍有差距
1.區紀委在深化“三轉”方面不到位,部分區級紀檢干部仍然參與征地拆遷工作,部分鄉(鎮)紀委書記仍然分管聯系其他行政事務工作。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區紀委回歸紀檢監察主業主責。區紀委書記作為履行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全區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責,并于年初召開區紀委四屆二次全會,專門聽取各鄉鎮紀委書記述職,督促下級紀委認真落實“三轉”要求,全面履行監督責任。區紀委部分參與征地拆遷工作人員,已于2016年12月30日前全部撤回單位履職;7個鄉(鎮)紀委書記已全部退出征地拆遷工作,不再聯系分管行政事務工作。二是著力轉變監督執紀理念。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執紀監督問責上來,從“過程參與”向“執紀監督”轉變,重點對全區扶貧攻堅、河道整治、恢復重建、征地拆遷等重點工作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有效保護了工作在一線的干部。三是認真把握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堅持抓早抓小,又嚴肅查處腐敗案件,保持高壓震懾,充分發揮監督執紀職能作用。2016年,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30件31人,函詢13件,給予黨政紀處分29人,移送司法機關 8件8人,挽回經濟損失116萬元。2017年1月共對19人進行了談話函詢。四是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加強執紀辦案一線力量,充實了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組織干部參加省、市級業務培訓36人次。組織鄉(鎮)紀委書記交叉督查,促進鄉(鎮)之間相互交流學習,增強業務素質。安排部分鄉(鎮)紀委書記到一線參與紀律審查工作,以案代訓,逐步實現紀檢監察干部人人能辦案、會辦案的目標。2016年,思茅區無自辦案件空白鄉,7個鄉(鎮)均有自辦案件。
2.監督執紀偏松偏軟,對重要崗位、重點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等重點領域缺乏跟蹤監管,對審計發現問題責任追究不夠有力,對村委會、村民小組長的監督管理存在制度漏洞,部分基層站所貪腐案件時有發生。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開展廉政風險“回頭看”活動,制定下發了全區重點崗位、重點項目、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回頭看”工作方案,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單位健全完善防控體系,并將開展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各單位認真排查廉政風險點,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對排查的風險點層層把關,制定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二是加大對村“兩委”及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的學習教育培訓力度,每年開展至少1期教育培訓,計劃于今年5月份在區委黨校對“村三委”開展廉政教育培訓,筑牢思想道德防線。不斷健全完善村務監督管理制度,強化對村“兩委”及村民小組長的監管。三是堅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集中排查解決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堅決查處基層貪腐案。2016年以來,全區共受理群眾訴求306起,并已全部辦結,查處基層貪腐案件1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1人。
(三)干部隊伍管理仍有待加強
1.干部梯次配備不合理,選人用人面過窄,后備干部短缺。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鄉(鎮)黨委班子配備已完成,鄉(鎮)人大、政府班子已按法定程序依法圓滿完成了選舉。全區各鄉(鎮)、各部門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專業知識、經歷結構和女干部及少數民族干部比例將得到進一步優化。全區科級干部中35歲以下干部達到25%;45歲以下達到80%;45歲以上20%;大學本科學歷達到90%,女干部達到26%,少數民族干部達到47%。每個鄉(鎮)都有1名“三類人員”進入鄉(鎮)領導班子。二是于近期完善了后備干部庫,全區鄉科級副職后備干部84名,鄉科級正職82名,縣處級15名。
2.整改超職數、超編制干部配備問題不夠徹底。
整改落實情況:對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干部通過改任非領導職務、輪崗交流、免職等措施,于2016年12月1日全面完成175名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的整改消化任務。下一步將嚴格按照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和機構改革“三定”方案規定的職數要求配備領導干部,凡沒有空缺職位的部門和單位,不再超配領導干部。
3.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仍然失之于寬、失之于軟。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及機關作風建設。對各單位工作紀律、工作作風等開展經常性的督查,對存在節日未公示值班表、值班干部脫崗等情況的12個單位進行通報曝光;圍繞上下班紀律松懈情況,開展紀律作風專項督查12次,對存在紀律作風問題的10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采取隨機抽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加強會風會紀督查,對違反會風會紀的領導干部發出通報10期38人。于2016年12月28日-29日對上班遲到4人、上網玩游戲2人的情況在全區范圍進行了通報。于2017年2月3日對上班期間外出吃早點的8人在全區進行通報。二是于2016年12月29日下發了《關于重申從嚴管理非領導職務干部的通知》的通知,重申從嚴管理非領導職務干部的紀律要求,加大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管力度。由區紀委牽頭、區委組織部配合明察暗訪,不定期進行督查,發現一起,曝光一起,問責一起。三是區委第一輪4個巡察組,于2016年11月25日-12月9日對4個單位開展巡察工作,積極收集反映被巡察單位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通過巡察發現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存在問題24個。并按處置要求交相關部門處理,嚴肅管理黨員干部,發揮巡察工作的威懾作用。
(四)社會隱形矛盾較多
1.企業改制、征地拆遷、移民搬遷、“兩違”用地等歷史遺留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群眾反映仍然較為強烈。
整改落實情況:企業改制方面:加快金孔雀交運集團企業改制遺留問題的調處,明確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為包案責任領導,進一步調查分析,做好信訪問題化解和結案工作;召開了科農集團企業改制資產處置領導小組會議,召集涉及人員進行調處。征地拆遷方面:重新研究梳理明確各重點項目牽頭領導、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工作組成員,全面排查補償款發放不到位、土地權屬糾紛等問題,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同時安排各鄉鎮、各工作組加大政策宣傳解釋力度,開展開門接訪、聯合接訪、主動約訪、帶案下訪和上門回訪,耐心聽取反映訴求,盡力解決涉及人員的實際困難。移民搬遷方面:認真解決跨州市移民安置存在的問題,積極向上爭取政策資金,推動產業地、薪炭林及宅基地等有關工作同步進行,加快大中河片區、曼老江片區、踏清河片區和營盤山片區開發,解決移民后續發展問題;加快糯扎渡電站、景洪電站庫區、箐門口水庫、大中河水庫移民安置后續工作,做好后期扶持動態管理,爭取惠農、扶貧等項目資金向移民安置區傾斜,切實支持跨州市移民解決好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困難,提高移民搬遷群眾生活水平?!皟蛇`”用地方面:本著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原則,結合全省提升城鄉人居環境五年行動計劃、棚戶區改造和重點項目建設,分類收集相關問題匯總后進行專題研究,對長期難以解決的問題進行集中攻堅,全力做通相關人員思想工作。同時,按照《云南省城鄉違法違規建筑治理行動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開展城鄉違法違規建筑集中治理行動,有效遏制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化解存量、杜絕增量,實現城鄉“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
三、新發現的重點問題
(一)領導班子核心作用發揮不夠
1.新班子成立以來,面對經濟下行形勢,全面統籌謀劃不夠,新舉措、新辦法不多,距離干部群眾的期盼值尚有差距,區委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未能充分體現。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區委常委班子以身作則,做擔當干事的表率,堅持把執行和落實作為第一職責,始終以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狠抓執行、落實工作,做到勇于擔當、敢抓善管、傾力執行、務求實效。在2016年前三季度各項經濟指標完成都不理想的情況下,第四季度加強領導,統籌謀劃,強化擔當干事、苦干實干,各項經濟指標均超額完成年初人代會所確定的目標。二是于2017年1月19日—20日,召開區四屆二次黨代會,對2017年各項工作進行了統籌部署安排,并要求把黨代會報告明確的目標任務、布置的各項重點工作、重點工程明確區級牽頭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列入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立項督查事項,采取督查通報、問責等形式,切實跟蹤落實。三是組織區發改、工信、財政等政府職能部門,對2017年各項重點工作、重點項目進行全面摸排,結合思茅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科學謀劃發展目標,并明確脫貧攻堅、旅游產業發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農村通組道路建設等工作重點,精心組織,統籌推進2017年各項工作,2017年一月及一季度各項經濟指標必須取得開門紅,爭做全市領頭雁。四是加強干部能力培訓,積極安排、組織全區各級領導干部參加省委、市委、區委黨校組織的各種學習培訓,加強干部能力提升培訓,進一步全區干部干事能力。
(二)基層黨建工作弱化
1.基層黨組織設置運行不規范,區級政府職能部門和單位普遍沒有設立黨組,存在以機關黨委(總支、支部)取代黨組現象,以致“兩個責任”難以真正落實。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對未設立黨組的37家單位設立了黨組,不斷提高黨組書記履職能力。舉辦黨組書記工作專題培訓會,全面傳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對黨組的工作職責、議事決策、責任追究等作了規范,全區49個黨組全面修訂(制定)完善了黨組工作規則,機關單位黨的領導得到強化。二是嚴格落實“兩個責任”。督促各級黨組織強化責任擔當,完善具體措施,層層傳導壓力,形成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確保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同時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2.部分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特別村(社)、組一級,執行黨內基本制度不到位,“三會一課”制度、民主生活會流于形式,農村(社區)黨員老齡化現象突出,部分黨員干部形象不佳,影響了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的發揮。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層層壓實黨建工作責任。堅持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雙述雙評雙考”制度,制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責任清單,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開展述職評議,層層傳導壓力,牢牢把基層黨建工作抓在手上。突出理想信念和履職能力提升,依托區鄉兩級黨校,分層舉辦主體輪訓班14期、培訓干部1322人次,基層干部履職能力進一步增強。二是全力整改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按比例倒排各領域軟弱渙散黨組織27個,采取下派第一書記點對點理思路,對照工作流程動態整改、集中輪訓(調整)黨組織書記等方式,實現了100%整改提升。三是強化發展黨員調控,加大基層黨建工作示范點建設力度。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發展黨員,多層次、分領域儲備入黨積極分子677名,發展黨員212名。持續打造“網格化管理”等基層黨建示范品牌14個,以先進帶后進,倒生根社區黨總支2016年被評為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四是全面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從嚴督促基層開展領導班子年度專題民主生活會和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制定了《區委常委參加指導2016年度民主生活會工作方案》,從今年起,按照區屬9個黨(工)委100%覆蓋、各行業領域黨組織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參與)基層單位民主生活會,確保不走過場。
(三)個別單位存在違規發放獎金問題
區公安分局違規發放2013年績效考核獎及工會活動費,2014年審計指出存在問題,直至巡視“回頭看”期間,均未認真進行清退整改。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政法、人社、審計、財政、工會等部門組成專項檢查組,對違規發放績效考核獎及工會活動費情況進行督查整改。二是區公安分局班子領導帶頭清退違規領取的績效考核獎和工會費,其中,涉及領取考核獎的63名科級干部在規定時間內全部清退完畢,并于2016年12月9日將清退的考核獎上繳思茅區財政國庫。區公安分局加強內部監督,強化對干部職工的教育和管理,2016年12月對一名違紀干警進行了嚴肅處理。三是強化督查,以案說法。利用上廉政黨課的方式在全區范圍內加大警示教育,組織相關部門加大對各單位津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存在違規發放的,發現一起,懲處一起,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四)廉政風險問題突出
1.財務管理制度形同虛設,少數部門和單位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由區財政局、人社局、審計局組成調查組,對全區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人員配備、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進行全面摸排,制定相應的整改方案。同時,進一步修改完善《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的通知》,細化具體措施,使之更具有指導性、可操作性和約束性。二是出臺《思茅區科級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管理辦法》,明確前后任職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把預算執行情況、債權債務情況、資產情況等內容列入交接的內容,同時規范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程序,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三是要求各單位在財務工作中,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的相關規定建賬,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提高會計工作規范化。
2.對財務人員缺乏監督管理。目前,尚有23家單位和部門的會計或出納為兼職或者聘用人員,其中11家長期外聘,財務人員的監督管理存在薄弱環節。
整改落實情況:23家單位和部門的會計、出納兼職情況已全部清理完畢,對外聘人員進行了解聘處理,對未持證上崗人員進行了調整。其中,南屏鎮、龍潭鄉和云仙鄉3個鄉鎮財務人員不存在兼職和外聘情況,現僅有龍潭鄉1名財務人員和云仙鄉1名剛考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未取得從業資格證,均已要求參加2017年第一批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區委辦、區委政法委、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婦聯、區工商聯、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8家單位將繼續實行財務集中核算,繼續由區委辦統一做賬,規范管理。區旅游局、區工信局、區法院、區檔案局、區安監局、區文體廣電局、區委老干局7家單位出納由單位工作人員兼任,以及區科技局、區住建局、區科協、區總工會、區交運局5家單位存在單位會計人員存在外聘人員的情況,已認真進行整改,目前,僅有區安監局、區住建局、區交運局等3家單位的財務人員,因思茅區的人員調動問題每年只研究1次,將于今年8月份人事調配時解決。
3.有關制度執行不嚴格。目前還有22家區直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分管財務工作;部分鄉鎮“村賬鄉管”落實不到位,財政資金使用存在廉政風險制度漏洞;部分村、組違反財務管理規定,有的甚至不設賬或亂設賬、設假賬。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制定了《思茅區關于開展財務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組織相關部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財務工作大檢查,督促各單位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對22家區直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分管財務工作的,于2016年12月31日前調整分工,并上報分工文件備查。二是于2017年1月5日對主要領導分管財務工作的19家(區武裝部、區信用聯社、區國土局干部管理權限不在思茅區)區直單位和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函詢談話,督促各單位負責人認真落實《思茅區黨政主要領導“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工作制度》,切實強化對單位“一把手”的監督。三是制定了《思茅區農村“三資”管理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組織相關單位對各鄉鎮村(組)資源、資產、資金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各鄉(鎮)聯合農業、財政部門對“三資”代管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同時,將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三資”監管體系,對各鄉(鎮)“三資”管理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集中專項審計。
經過兩個月的集中整改,全區上下圍繞強化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進行了全面政治體檢,認真查擺并糾正了存在的突出問題。下一步,思茅區委將繼續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以對黨負責、對干部群眾負責的精神,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扎實深入抓好巡視整改落實工作,確保反饋意見和問題整改到位,以實際成效推動思茅區各項事業和諧健康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聯系方式:電話0879-3016652;郵政信箱:普洱市思茅區邊城路10號區委巡察辦。電子郵箱smqwxc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