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劍川縣出臺《中共劍川縣委巡察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從人才庫的人員組成、人員具備條件、選定程序、工作紀律等幾方面進行了規范,旨在培養一批政治素質好、履職能力強、勇于擔當的巡察干部,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推動巡察工作深入開展。
《辦法》明確,入庫人才應當具備堅定的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熟悉黨務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等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
《辦法》強調,巡察人才庫主要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政法、財政、審計、信訪和其他業務部門等單位抽調組建,堅持專兼職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人員變化作適時調整、更新??h委巡察組成員從人才庫中抽調,一次一授權。縣委巡察組作為培養、鍛煉、考察后備干部的平臺,要有計劃地選派后備干部、新任領導干部參加到巡察工作當中。
《辦法》要求,巡察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巡察結束后,要對巡察組成員進行認真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的,要向抽調單位或組織部門出具鑒定報告并計入個人檔案;對不遵守工作紀律、不勝任工作要求的,按照程序將抽調人員退回原單位并將情況計入個人檔案;對涉嫌違紀的,要將違紀線索書面報縣委巡察辦,嚴肅追責。( 龐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