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輪巡察工作開展以來,麗江市在認真歸納總結首輪巡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十項舉措”,全面深入了解掌握被巡察單位的真實情況,巡深察透存在問題,確保巡察工作取得實效。
市委動員部署,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巡察各項準備工作就緒后,市委及時召開動員會,市委副書記、市長主持會議,市委書記作動員講講話,市紀委書記傳達中央、省委巡視巡察會議精神,市委組織部長宣讀巡察組授權決定,對巡察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強化輿論宣傳,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工作的認知度。
發(fā)布巡察公告,增加巡察透明度。通過麗江日報、麗江電視臺、麗江政務網、麗江紀檢監(jiān)察網等平臺以及被巡察單位的公開欄,縣區(qū)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公開欄以及鄉(xiāng)鎮(zhèn)、村居委會公開欄,及時發(fā)布各巡察組進駐消息和受理舉報反映方式,設立信訪(征求意見)箱,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被巡察單位的相關評價,共發(fā)布公告1800余份。
加強業(yè)務指導,提高巡察能力。巡察期間,市委巡察辦組織工作組深入市委6個巡察組、5個縣區(qū)開展業(yè)務指導。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帶領工作組深入到市委巡察組駐地,督促指導巡察工作業(yè)務。
整合市縣資源,市縣上下聯動。市委第二輪巡察組分別進駐華坪縣、市水利局、市農業(yè)局、市工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guī)劃局開展巡察,要求縣區(qū)委巡察組也同步巡察縣區(qū)水利、農業(yè)、工信、國土、規(guī)劃等與市委巡察組對應的部門,實現上下聯動、資源共享。
采取多種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市委6個巡察組共聽取單位工作匯報13次,召開座談會30余次,列席被巡察單位有關會議40人次,聽取群眾意見100余人次。通過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列席有關會議、聽取群眾意見等,著力發(fā)現被巡察單位在落實“兩個責任”、遵守組織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開展個別談話,深入了解問題。制定科學的談話提綱,共組織個別談話360余人次。通過和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等進行“一對一”方式談話,著力發(fā)現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zhí)行政治紀律、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個別訪談中注重把談話內容與信訪反映、核實問題結合起來。
查閱臺賬資料,嚴查細挖有關問題。在廣泛聽取意見和深入開展個別談話的基礎上,查閱被巡查單位臺賬資料5000余份,通過查閱被巡察單位財務賬目、文件資料、檔案、會議記錄等,著力發(fā)現被巡察單位在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執(zhí)行紀律、“三公”經費開支、“三重一大”事項、民主決策、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深入一線走訪,核實有關問題。通過明察暗訪和現場核訪,著力發(fā)現被巡察單位在執(zhí)行工作紀律、黨員干部作風、項目建設、民生資金發(fā)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共到被巡察單位的下屬部門、基層單位、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村居委會走訪500人次,了解核實問題200余個。
開展測評問卷,充分掌握民意。通過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方式,著力發(fā)現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落實“兩個責任”、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共發(fā)放民主測評表1000余份,問卷調查表1000余份。
運用“四種形態(tài)”,及時進行函詢。對巡察中發(fā)現單位存在的廉政風險、制度漏洞和領導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交市紀委書記辦公會進行研判,及時進行函詢,積極探索巡察工作與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的有機結合,推動巡察工作扎實深入開展。(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