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啟動首輪巡察工作以來,施甸縣組建了2個巡察組,對縣環保局、縣交通局2家單位開展巡察,巡察組對兩家被巡察單位共進行個別談話45人,抽查核實領導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8人,發現領導干部問題線索12件。
把準巡察內容定向。堅持綜合施策、創新方式方法、拓展查找渠道,著力查找、發現問題。將巡察工作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相結合,與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與落實“兩個責任”相結合,與干部作風建設相結合,倒逼工作落實。靈活運用“聽、查、訪、談、核”五種常規方式方法,對被巡察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全面“掃描”,并以黨規黨紀為尺子,發現“病灶”、找準“病因”,確保巡察發現問題精準。
把準巡察對象定位。巡察組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始終堅持以問題導向,牢牢盯住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在重點人上,突出對局機關及其二級機構班子特別是黨組“一把手”的巡察監督;在重點事上,著力了解資金管理、資產處置、工程項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事項;在重點問題上,著重發現行政審批權、執法權、人事權以及“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權力腐敗問題。在工作中始終堅持從指導思想上明確重點、從工作的對象和內容上突出重點、從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圍繞重點,增強了巡察的針對性和威懾力。
把準巡察整改走向。將在兩個單位巡察中發現的黨的領導不同程度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及時反饋給被巡察單位黨組,要求其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切實擔負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好班子、帶好隊伍。緊盯巡察整改不放松,建立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深刻剖析問題原因,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和機制,堵塞漏洞,扎緊制度籠子,確保整改實效。(吳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