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始終把開展巡察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圍繞實現黨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的目標,切實加強領導,科學統籌謀劃,不斷推動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巡察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州市(縣)黨委將巡察工作作為黨委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切實擔負起巡察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聽取巡察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截止目前,州委和12市(縣)黨委分別成立了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組織召開48次黨委常委會、29次書記專題會議、96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巡察工作,為巡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巡察工作制度日趨完善。按照中央和省委對巡察工作的要求,通過深入調研、反復論證和工作實踐,制定出臺了《中共大理州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大理州巡察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中共大理州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規劃》和《中共大理州委2017年度巡察工作計劃》,編印了《大理州巡察工作手冊》和《巡察工作相關名詞解釋》。目前正在著手制定《中共大理州委巡察工作實施細則》以及《巡察工作保障規定》等巡察工作制度,不斷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12市(縣)結合巡察工作實踐,不斷創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為全州巡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巡察隊伍建設穩步推進。目前,州市(縣)兩級共落實巡察辦人員編制52名,其中州委巡察辦7名,12縣市巡察辦45名,并已逐步配齊配強了巡察辦人員。州委組建了90人的巡察人才庫,其中組長庫36名、專業人員庫54名;12縣市組建了729名的巡察人才庫,其中組長庫186名、專業人員庫543名,并有計劃地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后備干部參加巡察工作。州委每輪巡察派出6個巡察組,各縣市每輪巡察派出4—6個巡察組,每個巡察組人員5—6名,巡察組人員從巡察人才庫中抽取,合理調配,選優配強,為巡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巡察服務保障夯實有力。將巡察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巡察工作用車由州縣市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優先保障;巡察辦為巡察組配備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協調移動、郵政等部門,開通舉報電話、專用信箱;協調新聞媒體,及時發布巡察公告、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等信息,為巡察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后勤保障。(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