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突出問題導向,著力提升巡察工作發現問題能力,加強督促整改,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推動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高位推進。成立了由縣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5名專職巡察工作人員,組建了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了巡察辦,籌建了組長庫、巡察人才庫。2017年上半年,縣委兩次召開常委會議,專題研究巡察工作,對組建巡察機構、開展巡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開展專項培訓,提高巡察質效。2017年以來,共組織開展專題培訓4期,參與州級培訓3期,到外縣交流學習1次,印制發放《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流程》等資料53冊,使巡察人員進一步明確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義,掌握了巡察工作的方法步驟,增強了巡察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機動靈活,創新巡察方式。制定周密的巡察工作方案,實行小組負責制,制定談話提綱、調查問卷,明確巡察組人員分工和職責,做到分工明確、重點突出、責任到人。巡察期間,在做好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談話、走訪、接受舉報等“規定動作”的同時, 按照相關程序,向檢察、法院、信訪、財政、審計等部門發函調查被巡察單位有關情況。同時,綜合運用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方法,擴大了解情況的覆蓋面和深入度。對梳理出的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究,注重細枝末節,從中發現蛛絲馬跡。注重了解“畫外音”和“模糊語”,開展延伸式、“點穴式”巡察。目前,第二輪巡察已獲取問題線索14件。(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