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以來,永平縣開展兩輪巡察,巡察了2個鄉鎮、8個縣級單位。兩輪巡察發現問題62個,涉及問題線索17條。第一輪巡察已完成整改34個,并向社會進行了公開,第二輪巡察已完成反饋和問題線索移交工作,全面進入整改階段。
加強溝通協作。各巡察組敢于瞪眼黑臉,敢于亮劍交鋒,充分發揮政治“顯微鏡”和“探照燈”的作用;進駐動員會上要求被巡察黨組織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來,自覺接受巡察監督,實事求是地介紹情況,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暢通巡察組與黨員干部、人民群眾的聯系渠道,確保巡察工作順利開展;各巡察組加強與巡察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溝通聯系,要把溝通協作貫穿于巡察準備、了解、報告、反饋、移交、整改各個環節,切實做到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
強化成果運用。及時深入分析研判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依紀依規分類處置,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和線索要逐條梳理,建立臺賬,限期銷號。通過“報賬”列出問題清單,“交賬”提出明確整改要求,“轉賬”核實問題線索,“查賬”明確整改時限,“銷賬”督促問題整改到位,打造完整的巡察成果落實鏈條。
落實整改責任。巡察反饋會要求被巡察的黨組織要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觀念,自覺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一件一件抓好落實。巡察整改情況要及時公開發布、主動接受監督,積極回應社會、回應群眾關注的問題。被巡察黨組織負責人是履行整改職責的第一責任人,親力親為抓整改,跟蹤督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葉長喻 薛建萍 梅保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