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縣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在探索中前行、在持續中深化、在規范中提升,深化政治巡察,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縣委高度重視巡察工作,及時成立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任組長,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為副組長,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聯系分管領導、巡察辦負責人為成員的巡察工作領導組,縣編委發文明確巡察辦為縣委工作部門,巡察辦主任由正科級干部擔任,主要負責縣委巡察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服務、保障和對上聯絡、協調等職責。縣委切實擔負起巡察工作主體責任,縣委常委會、書記專題會議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組會議多次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巡察工作相關事宜。目前,共召開1次縣委常委會議、4次書記專題會議、5次巡察工作領導組會議專題研究巡察工作、解決巡察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結合實際,制定辦法細則。2016年7月,縣委結合實際,制定了《中共水富縣委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對巡察對象和范圍、巡察工作的主要內容、方式方法和程序、成果運用、隊伍建設、紀律責任等作出規定。2017年5月,縣委出臺了《中共水富縣委巡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對巡察工作的各方面作出進一步的明確和延伸。
堅持標準,建立巡察隊伍。及時印發《水富縣巡察工作人才庫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群眾公認、德才兼備、注重實績、任人唯賢的原則,采取個人報名、組織推薦、資格審查、審核審批等程序,向縣紀檢監察、組織、法院、檢察、公安、審計、人社等部門抽選20名同志作為巡察人才庫人員,同時抽選20名正科級領導干部為巡察組組長庫,從全縣專家人才庫中確定20名人員為巡察專業人才庫。制定《中共水富縣委巡察機構“三庫”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對人才庫人員實行動態管理和定期教育培訓,實現人才集中、統一調度的模式。
注重宣傳,提升巡察知曉率。通過發布巡察公告,利用北大門網站、縣有線電視臺、內刊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開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義、方式方法、工作內容等,擴大群眾知曉面,廣泛動員各級干部職工和群眾積極支持和參與。同時,采取印發工作通訊、辦簡報和上報信息等形式向省、市紀委和巡視巡察工作聯絡部門報送我縣巡察工作開展情況。目前,共印發工作通訊2期、簡報3期,上報信息25條,其中市級采用7條,省級采用4條。
嚴把程序,扎實開展巡察。嚴格按照巡察準備、進駐了解、形成成果、反饋意見、督促整改五個階段開展巡察工作。每一輪巡察前,縣委巡察辦商縣紀委相關室和組織部干部監督股確定巡察對象后,協商組建巡察組。縣委巡察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巡察工作方案》,經縣委巡察工作領導組研究報縣委同意后,縣委巡察辦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召開動員部署會、業務培訓會、巡察預公告、巡察組方案審定、入駐動員、巡察了解等程序開展工作。目前,水富共開展巡察兩輪,巡察單位18個,發現問題147個,其中邊巡邊改問題33個;問題線索2件;向被巡察單位提出意見50條;向縣委組織部提出建議3條,向縣委、政府提出建議4條。同時,縣委巡察辦組織巡察組對第一輪巡察的3個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實地專項檢查,嚴防存在“一巡了之”的情況,確保整改工作的實效性。(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