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以來,嵩明縣不斷傳導黨風廉政建設壓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共完成3輪巡察,先后對12家單位開展巡察,發現問題線索102個,談話函詢21人,立案8件,釋放了正風肅紀的強烈信號。
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三大問題,深入了解黨委(黨組)領導作用發揮情況,看黨委(黨組)領導作用是強還是弱,看加強黨的建設是實還是虛;深入了解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情況,看全面從嚴治黨是嚴還是寬;深入了解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情況,看紀律作風是緊還是松。通過巡察,著力發現基層黨組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違反“六大紀律”方面的問題線索,以及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突出問題。下步,將針對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問題,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工作。
規范巡察程序。先后印發《嵩明縣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實施方案》《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縣委巡察工作五年規劃》《關于建立縣委巡察人才庫的意見》等,確保實現屆內巡察“全覆蓋”。先后制定《嵩明縣委巡察組工作五規范》《嵩明縣巡察工作手冊》《嵩明縣常規巡察工作流程圖》等,明確巡察準備、巡察了解、報告巡察情況、反饋巡察意見、巡察移交、督促整改、立卷歸檔等7個工作環節55項具體工作步驟,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使巡察工作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操作性。
強化成果運用。被巡察單位堅持“實事求是、開門整改”的總原則,做到了整改公開透明、接受監督。整改過程中,通過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座談會等形式,深刻查擺問題,廣泛征詢意見。主動邀請單位在職干部、服務對象、離退休老干部參與監督和評議。整改結束后,被巡察單位認真撰寫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并在嵩明電視臺和“嵩清澤明”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整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單位,及時啟動問責,督促被巡察單位整改落實到位。(章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