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次黨代會報告中指出,良好的生態環境是云南的寶貴財富,也是全國的寶貴財富。必須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加快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把七彩云南建設成為祖國南疆的美麗花園。林業部門作為建設“生態云南”的“排頭兵”,在大力保護森林資源、提升森林覆蓋率的同時,也要加強自身監管,嚴防“林”中出現“蛀蟲”。
2015年8月,昭通市紀委在辦理省委巡視組移交的水富縣政協副主席、水富縣原林業局局長狄芳有關問題線索過程中,將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樹凱等有關問題線索移交水富縣紀委。水富縣紀檢監察機關立即組成專門調查組,全力以赴展開調查。調查組耗時一年查清了水富縣林業系統套取林業專項資金腐敗案件。
經查,楊樹凱在擔任水富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濫用職權以簽訂虛假合同、虛立支出、虛開發票等形式套取林業專項資金60.88萬余元,主導私分國有資產38.64萬元(其本人分得1.26萬元),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4萬元。丁家椿在水富縣林業局天保站工作期間,受林業局指派,在負責2013至2014年度向家壩鎮大池村、兩碗鎮三角村森林撫育項目的技術指導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為項目實施方提供便利,收受他人財物8.52萬元。
近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水富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給予水富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樹凱開除黨籍處分,給予水富縣林業局職工丁家椿開除黨籍處分;并經水富縣政府批準,給予楊樹凱開除公職處分。其他涉案人員正在處理中。
楊樹凱、丁家椿都是農家子弟,是通過勤奮工作,一步步腳踏實地才走到這個崗位的。本來,他們應該更加珍惜為黨和人民工作的機會,更應該心存敬畏,有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然而,貪欲膨脹卻使他們迷失了方向,采取簽訂虛假合同、虛立支出、虛開發票等違紀違法方式,參與騙取、套取國家林業專項資金,明目張膽地收受森林撫育項目施工方財物,兩人最終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之前的種種努力都隨之化為烏有。
一名參與查辦這起案件的工作人員這樣說:“面對眼前一摞摞厚厚的案卷,我的內心依然十分沉重。一想到國家林業專項資金就這樣被弄虛作假、公然騙取,而本該實施的林業項目沒有得到實施,本就是項目資金卻流入林業干部腰包,黨中央提出的‘五大戰略’、市委提出的‘六大戰略’何以實現,國家的生態文明建設何以保障? 雖然他們都得到了黨紀國法的懲處,但是給國家財產和群眾利益造成的損失無法彌補,給林業系統造成的影響無法彌補,真心希望我們工作和生活的環境都如森林里的空氣一樣純凈和諧。”
古人云: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任何人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就不可能做到天衣無縫,受到懲處也是必然。林業系統干部的貪腐,實質是理想信念的缺失,紀律紅線和道德底線的決堤。他們手握黨和群眾賦予的權利,卻沒有用來忠于黨忠于民,最終也會被黨和人民所唾棄,成為名副其實的“蛀蟲”,落下的問責“利劍”自然無情。身處五光十色的社會,面對光怪陸離的誘惑,一定要“人生道路要走好,緊要關頭莫迷途”。(水富縣紀委 向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