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變警鐘長鳴,始終嚴守“鐵八條”、堅決反“四風”,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懲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重要節慶和重大活動前有針對性地重申紀律規定,從嚴禁公款吃喝、濫發錢物、公車私用、借婚喪喜慶事宜斂財、公款購買寄送賀年卡等具體要求入手,抓住一個個節點,解決一個個具體問題。認真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回頭看工作,緊盯不正之風開展明察暗訪、隨機查訪,把握“三個時間節點”,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起1人。發現州屬國有企業職工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人次,責令國有企業紀委作出處理。對公車私用、不按要求值班帶班、長期脫崗、經常性不按時上下班的12名干部,節日收假不到崗的13名處級干部,違反會議紀律的40多名干部進行通報批評。
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積極推進“六個嚴禁”專項整治,認真開展自查清查,對苗頭性問題進行嚴肅組織談話,28個縣級主責部門和309名鄉鎮干部被廉潔約談。開展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和“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發現2個單位存在“小金庫”問題,啟動相關追責程序。創新整治不作為、慢作為,在蘭坪縣啟動干部召回制度試點探索,對不勝任現職干部啟動“召回”程序。
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以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等“三類人”為重點,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240件次,立案82件,給予黨政紀處分80人,其中:縣處級4人、鄉科級24人,降級處理2人、撤職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7人。對違紀人員進行回訪教育11人次。編印《換屆紀律警示案例選編》等警示教育資料,開設違紀違規網絡曝光臺,公開曝光典型案件28件,做到紀律執行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進到哪里。
創新執紀審查方式,探索實踐“四種形態”。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用“六大紀律”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全面清理十八大以來的問題線索,嚴格“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程序,按照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了結五類標準,分類妥善處置,實現問題線索動態“清零”。充分運用“四種形態”,審查州管干部違紀問題4件,給予黨紀輕處分2人,黨紀重處分2人。開展州管干部談話函詢47件次,嚴格執行黨委、紀委負責人“簽字背書”程序,督促談話函詢對象在民主生活會上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