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校之長,我一直認為自己為了學校盡心盡力,多拿一些多用一些沒什么,沒有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永仁縣中和鎮中心小學校長熊懿華在面對調查人員時談到。
“作為學校的黨總支書記,在問題面前我沒有做到提醒和阻止,反而一起參與私分利益,我的思想問題是嚴重的……”永仁縣中和鎮中心小學總務主任、黨支部書記起必貴深深自責到。
2013年3月,有群眾反映“中和鎮中心小學校長熊懿華貪污問題”。收到群眾舉報后,中和鎮紀委及時向縣紀委領導做匯報,縣紀委領導高度重視并成立了由縣紀委、鎮紀委組成的調查組進行調查。
經查,熊懿華在2007年至2011年擔任永仁縣中和鎮中心小學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未召開學校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決定的情況下,與總務起必貴、出納趙雄州、出納李要金商議后,以發過節費、電話費的名義,采用虛開學生食堂購物發票騙取合伙私分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財政扶貧資金)金額9900元后,其中熊懿華分得6100元,起必貴分得800元,趙雄州分得2400元,李要金分得700元。
2013年5月6日,永仁縣紀委給予熊懿華留黨察看一年處分;2014年10月13日,永仁縣中和鎮紀委給予起必貴黨內警告處分;2014年5月16日,永仁縣教育局給予趙雄州、李要金行政警告處分。
“感謝組織及時挽救了我,讓我沒有越走越遠越陷越深,為人師表我深刻檢討,今后我一定以此為戒筑牢思想防線......”2014年底,永仁縣中和鎮組織黨員大會,起必貴作出深刻檢討,敲響警鐘。
【執紀者說】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應該不折不扣地補助到貧困生身上,豈能說占就占?任何冒領、截留、挪用都是不允許的,必須加強貧困生補助金的管理,切實加強對貧困生補助的監管力度,同時監管不力者也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只有如此,才能根本上鏟除冒領貧困生補助的土壤,保障貧困生的權益。(殷曉倩 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