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4日,曲靖市麒麟區紀委組織開展2016年中秋、國慶期間作風建設專項督查,督查中發現該區一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會于2016年9月9日在云南省曲靖市吉瑪特百貨有限公司產生了一張發票,貨物名稱為食品,合計金額為9000元。
黨的十八大以來,一到逢年過節,從中央到區里都密集發布了通知,三令五申強調“廉潔過節”。尤其是2016年,區里更是明確規定,不允許在節日期間產生一張違規發票,這張超市發票背后會不會存在違紀違規問題?帶著這個疑問,經領導批示,2016年9月19日,我們調查組一行來到了該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通過調查發現,該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未向上級報告的情況下以工會名義購買了30張(每張面值300元)購物卡發放職工2016年中秋節福利。因考慮到發放購物卡屬于違規行為,該單位決定“暗度陳倉”,將會議記錄做成是發放月餅和食用油,發票名稱也開成食品,且為了“保險”起見,購物卡暫時由一職工負責保管,打算等中秋、國慶兩節過后再發給職工。
布局看似“天衣無縫”,但令人沒有想到的是,購物卡還未發到職工手中,紀委就已經查上門來。
“思想上松一寸,行動上就會散一尺。黨員干部守紀律、講規矩的意識不強,把中央三令五申當耳旁風,就會造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問題,必須受到嚴肅追責。”調查組成員表示。
2016年10月,該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曹某和工會主席李某均被給予作出書面檢查、誡勉談話的問責處理,30張購物卡也已全部退還給吉瑪特超市。
“作為單位主要領導,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曹某在接受問責處理時后悔地說道,“無論做事,還是做人,都要遵規守紀,始終繃緊作風建設這根弦。”
對節日期間的作風問題,中央始終高度重視,但個別黨員干部仍存有僥幸心理,搞“小動作”,耍“小聰明”,以期“蒙混過關”,但最后卻變成“沒想到”。事實證明,在紀律和規矩面前,不能抱有任何僥幸心理。紀檢機關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同時,還應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和提醒,使黨員干部時刻把理想信念放在首位,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增強自律意識,嚴守紀律這條“底線”。(曲靖市麒麟區紀委 李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