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委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組蒞保檢查考核的要求和保山市接待工作會議精神,保山市紀委監察局及時查找存在不足,立行立改,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市紀委監察局公務接待工作。
嚴格控制。《通知》明確,委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嚴格控制接待范圍,不得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不得超標準接待,禁止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禁止同城單位之間的接待,禁止異地間無實質內容、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嚴格按照《保山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細則》要求控制陪餐人員,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員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嚴格審批。《通知》規定,實行先審批后接待制度,無公函或電話安排接待記錄表的一律不報銷接待費用。市紀委辦公室根據分級管理、對口承接的接待要求,確定每次接待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根據公函或《電話安排接待記錄表》,填寫《公務接待審批單》,呈報相關領導審批后進行接待。其中:上級機關、友鄰州市到保山檢查指導工作和學習交流的,需提供公函或者《電話安排接待記錄表》;縣(市、區)紀委和相關部門到委局聯系匯報工作的,縣(市、區)紀委辦公室要發公函,告知公務活動事由、主要日程和人員名單;因工作需要接待的其他人員要提供《電話安排接待記錄表》。
嚴格匯審。《通知》要求,公務接待結束后,接待工作人員要在一周內持公務卡結清此行接待的所有費用,包括住宿費、餐費、會務費、實地考察費、交通費以及其它費用等,要做到一餐一結賬、一住宿一結賬、一結賬一發票、一發票一清單,填寫《公務接待清單》,同時根據清單填寫《接待清單匯審表》,報財務審核人、財務負責人簽批后方可報銷費用。
嚴格通報。《通知》強調,委局辦公室負責統計委局機關及各部門、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公務接待費用和其他食宿費用,每季度向委局領導報告。對違反本規定的,由委局分管領導對部門領導、紀工委書記及直接責任人進行約談,責令改正。(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