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們對派駐(出)機構進行檢查考核,歷史上是第一次,所以這也是一種新的探索。從考核的情況看,是很必要、有成效的。考核中我們發現了存在的問題,總結出了好的工作經驗,加強了對派駐(出)機構的管理,督促他們聚焦主責主業,發揮好‘探頭’作用。”省紀委書記陸俊華說。
聚焦主責主業,勇于探索創新
2016年8月,云南省完成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實現省一級派駐機構的全覆蓋。為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明確職責權限、探索建立對派駐(出)機構評價機制,以制度保障派駐(出)機構監督作用的充分發揮,2017年春節前后,省紀委首次組織開展對派駐(出)機構檢查考核工作,對41家省紀委派駐(出)機構2016年度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檢查考核采取自評自查和評審檢查兩種方式進行。考核結果將作為對派駐(出)機構領導班子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并進行通報表彰。
直面存在問題,敢于負責擔當
2017年2月21日,省紀委召開派駐(出)機構年終檢查考核工作匯報會,聽取了檢查考核組工作情況匯報。從檢查考核情況看,省紀委派駐(出)機構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差距。其中有派駐(出)機構自身的原因,如“三轉”深化不夠、“四種形態”運用不夠、問題線索排查不夠等;有派駐(出)機構和駐在部門工作協調配合的問題;有省紀委相關部門工作支持力度不夠的原因,如部分派駐(出)機構人員配備薄弱、影響工作開展等。對于這些問題,會議要求相關單位和部門要主動認領、對號入座,認真抓好整改和落實。
狠抓整改落實,嚴肅責任追究
為確保發現問題能夠逐條整改落實,省紀委要求,對檢查考核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檢查考核機制和方法進一步完善、細化和量化,形成派駐(出)機構年度檢查考核工作制度。要把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駐在部門黨政領導和派駐(出)機構負責人書面逐條反饋。派駐(出)機構要爭取駐在部門支持,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在明年的檢查考核中,要把此次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檢查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省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