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建工作薄弱,基層組織生活不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不到位,對違規違紀問題追責不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存在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問題……近日,文山州紀委在州內媒體對2016年9月20日至11月3日,巡察組對丘北縣和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2個州直單位開展第二輪巡察反饋的巡察情況進行公開,突出問題導向,接受社會監督,指出了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以及生活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
該州自開展巡察工作以來,采取州縣(市)兩級黨委同步巡察的辦法,選取發改、財政、交通、水利四個重點部門作為州、縣(市)兩級黨委同步巡察重點部門,在工作中采用“一三五七”工作法(圍繞深化政治巡察一個中心,落實巡察程序、紀律要求和巡察成果應用三個從嚴,突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作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后的整改落實和州委政府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部署落實五個重點情況,采取“詢、評、聽、談、查、訪、改”七項措施),結合實際,探索實踐,促進巡察工作的順利開展。
該州制定出臺《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從制度保障層面對巡察工作機構人員、巡察范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及權限、工作程序、紀律與責任等進行明確,規范了全州巡察工作,充分彰顯巡察利劍的震懾作用。廣南等縣也相繼出臺辦法,成立了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縣委巡察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動巡察監督向基層延伸。
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思路,采取常規巡察和專項巡察相結合,綜合運用審計、約談、查閱資料、調查核實、“下沉一級”、“下沉兩級”等方式開展巡察工作,通過兩年來的工作實踐,實現巡視巡察無縫對接,打通巡視監督最后一公里,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截止目前,通過兩輪巡察,州級發現各類問題168個,八縣(市)共發現各類問題326個,有關問題已責成單位整改,問題線索移交相關縣(市)紀委進行查處,初步取得效果,基本形成了巡察工作新格局。(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