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不起黨員先鋒作用……德宏州對不合格黨員進行嚴肅處置,整頓不合格基層黨組織。截至目前,該州整頓轉化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349個、處置不合格黨員267名。
去年以來,德宏州嚴肅黨的紀律,整肅黨內風氣,純潔黨員隊伍,建立健全不合格黨員考核督查、即評即處、幫教轉化等長效機制,純潔黨員干部隊伍。研究制定了《德宏州處置不合格黨員實施意見和暫行辦法》,明確各基層黨組織開展不合格黨員工作的認定標準、評定程序、處置方式和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基層黨組織黨員隊伍整體情況,分類梳理出理想信念動搖、黨性觀念淡薄、組織紀律渙散、組織生活散漫、先鋒模范作用不明顯等不合格黨員具體表現。嚴格做到“三評議”,黨員互評,召開黨員大會,結合平時掌握情況和排查情況,對每名黨員進行認定。按限期改正、勸退、除名三種形式分類處置不合格黨員;對被勸退、除名的,基層黨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限期改正的,建立不合格黨員談心、幫教制度,通過定期約談、業務指導、督促提醒等,促其正確認識、盡快整改轉化。被處置黨員對處置結果有異議,可按規定提出申訴,黨組織按照規定進行復議、復查,并對本人進行回復。
“推行黨員隊伍純潔機制既如同‘過篩子’,純潔了黨員隊伍,又教育了黨員,增強了廣大黨員的責任感、使命感,激發了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德宏州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