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7時55分,大理州漾濞縣漾江鎮發生5.1級地震,漾濞縣、洱源縣、永平縣、云龍縣、劍川縣、大理市等縣市不同程度受災,據初步統計,漾濞縣內共造成經濟損失約20210萬元。災情發生后,州委、州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抗震救災工作。3月28日,大理州紀委發出了《關于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抗震救災順利進行的通知》,明確抗震救災工作紀律和相關要求,助力干部群眾打好抗震救災攻堅戰。
紀檢干部在抗震救災現場
《通知》指出,黨員干部在抗震救災工作中要切實發揮表率作用。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災區黨員干部,必須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按照省、州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深入到災情最嚴重的地方去,積極投入抗震救災第一線,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要堅持把群眾危難作為第一關注,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信號,盡職盡責地做好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以實際行動在抗震救災中發揮表率作用。
抗震救災現場一角
《通知》強調,要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省、州關于抗震救災各項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確保政令暢通。要督促各級各部門和黨員干部按照省、州黨委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和落實責任制。要加強對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能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恢復災區的通路、通電、通信和供水,為抗震救災提供有力保障。
受災群眾領到了救災應急物品
《通知》要求,要嚴肅查處抗震救災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各級各部門要嚴明紀律規矩,嚴格執行抗震救災各項紀律。快查嚴辦重處抗震救災工作中違紀違法問題,從嚴查處敷衍塞責、玩忽職守、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臨危退縮等行為,從嚴查處貪污私分、截留克扣、擠占挪用、虛報冒領抗震救災款物等行為。注意從群眾反映、媒體關注的問題中發現問題線索,對群眾舉報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要切實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對那些散布謠言、干擾破壞抗震救災的行為,要堅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陳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