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利用職務,用公款報銷應由自己和親屬承擔的私車修理費和汽油費……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但是組織沒有把我一棒子打死,給了我再照鏡子、正衣冠的機會。”這是近日德宏州某州直單位一名正處級干部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的發言。
近期,德宏州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德宏州“誰分管誰談話”工作辦法》等規定,緊緊扭住縣處級領導干部這個關鍵群體,將2016年受到談話函詢、問責、黨政紀處分的縣處級領導干部的輕微違規違紀問題和違紀事實梳理匯總,要求當事人在班子民主生活會上直面問題,切實開展好批評與自我批評。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安排專人督促各地各單位的班子民主生活會,在民主生活會上說明問題成為監督的重要內容。
同時,為督促有關單位黨委(黨組)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該州紀委要求違紀違規領導干部將本人在民主生活會上的發言形成書面材料并簽字確認,由所在黨委(黨組)審定蓋章后,統一上交州紀委備案留查。截至目前,全州已有19名縣處級干部上交了相關材料,在全州構建了當事人、同級黨委(黨組)、上級紀委層層擔當、共同落實的抓改進、抓督促體系。
此外,該州紀委還組成3個核查組,由3名州紀委副書記帶隊,深入5個縣市和與州委州政府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州直部門、中央省屬駐德宏單位,核查受到談話函詢、問責、黨政紀處分的縣處級領導干部在民主生活會上說明問題情況,用好“第一種形態”,嚴肅黨內生活,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對在民主生活會上不主動、不如實說明談話函詢情況、問責情況和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州紀委要求當事人以及有關負責人作出情況說明,責令當事人作出檢討,并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民主生活會上說明問題,是領導干部對黨忠誠的體現,是領導干部敢于直面問題、善于改正錯誤、勇于揭短亮丑的決心。同時,對參會的其它領導干部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警示,可以引以為戒。”該州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