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委、州政府聯合發文通知,要求在全州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力度,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
通知強調,凡在自查自糾階段主動將“小金庫”資金繳入州級國庫和同級財政指定賬戶的,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予以從輕處理或不予處理。自查自糾后仍然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嚴格按照相關紀律規定,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免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
通知要求,全州各級黨組織要明確責任意識,認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實,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牽頭負責,會同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認真開展監督檢查、查處違紀問題,協助黨委(黨組)抓好工作落實,推動清理整治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據悉,此次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分自查自糾、重點抽查和整改落實三個階段,時間從4月1起至5月20日,并向社會公布舉報網址和舉報電話,督促黨員干部自覺履行工作職責、自覺遵守紀律規定。舉報網址為怒江紀檢監察網,舉報電話為12388。(周盈瑩)